涵江区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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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涵江区建设局关于印发《涵江区建设局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PT0001-0200-2008-00027
生成日期: 2008-08-28   主办单位: 涵江区建设局
内容概述/关键字: 按照区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全区预防腐败会议和区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协调小组的部署,根据涵江区监察局《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方案》(涵政监[2008]7号)的部署和要求,为保证政令畅通,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决定在建设领域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   备注/文号: 涵建[2008]143号

涵江区建设局关于印发《涵江区建设局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涵江区建设局关于印发

《涵江区建设局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区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全区预防腐败会议和区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协调小组的部署,根据涵江区监察局《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方案》(涵政监[2008]7号)的部署和要求,为保证政令畅通,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决定在建设领域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现将《涵江区建设局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工作方案中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涵江区建设局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方案

 

根据涵江区监察局《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方案》(涵政监[2008]7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全区预防腐败工作和纪检监察机关执法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促进依法行政,决定在建设领域中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为切实有效地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省政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对被监察对象运用权力、履行职责、遵守执法程序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纠正不认真履行职责、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等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二、综合监察的对象、内容和重点

(一)综合监察的对象

建安股、城建股、城管股、园林处、环卫处、质监站、安全站、村建站、散装办、新材办、建筑工地卫生管理处、市政维护管理处。

(二)综合监察的内容

检查被监察对象2006年以来在实施行政管理中,是否依法履行行政许可、处罚、强制、确认、裁决、征收、复议和监督检查的职责。包括:是否合法行政,有否存在越权、失职渎职的问题;是否合理行政,有否存在不公平、不适当和滥用自由裁量权的问题;是否程序正当,有否存在应公开不公开、应告知不告知、应回避不回避等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是否高效便民,有否存在超时限、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及违反便民规定的问题;是否廉洁自律,有否存在乱收费、以权谋私的问题。

(三)综合监察的重点

重点检查:(1)市政公用行政(广告、道路挖掘等)、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建设工程施工的行政许可;(2)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理、房地产开发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三、综合监察的方法

1、听取意见。通过召开汇报会、座谈会和个别听取意见等形式,向各被监察对象及其行政管理相对人全面了解依法行政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2、查阅资料。认真查阅被监察对象行政管理的相关工作资料,主要包括: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有关行政规划、许可、审批、确认、裁决的档案资料;有关规费、基金的征收、上缴、分配、使用的凭证及账册;受理信访投诉、查处案件、办理行政复议等行政执法的卷宗资料;其他相关资料和档案资料。通过查阅资料,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进行符合性审查。

3、抽查审计。对近年来有关规费、基金、专项资金的征缴、运营、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审计。

4、现场查看。通过对行政服务窗口、下属机构的明察暗访,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效能督查、绩效考核等工作,对服务窗口及建设系统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执行法定时限、工作程序、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勤政廉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5、依法查纠。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督促被监察对象限期纠正和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进行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四、综合监察的步骤和时间

(一)自查自纠阶段(2008820日至94日)。各被监察对象根据《涵江区建设局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内容和标准》(见附件1),制定自查方案,组织对本单位或本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自查,对行政执法的相关工作资料、档案资料分门别类进行归档。自查必须有自查方案,明确自查方式,自查要有成果,并将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于200894日前上报至区建设局办公室。

(二)实施检查阶段(200895日至910日)。检查将在区建设局纪检组的监管和指导下,采取抽查和专项检查的方式进行,对照《涵江区建设局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内容和标准》采取听、阅、看和抽查审计等方式进行。在各被监察对象及其办事窗口公布举报电话(3580591区纪委),并在局办公室设立举报信箱,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投诉、反映的有关问题。

(三)整改落实阶段(2008911日至913日)。认真处理好检查中被监察对象暴露出来的问题,对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责令发布单位撤销或者修改;对不履行或者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令履行或者限期改正;对作出的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纠正或者责令改正;对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的,责令予以纠正;对发现的违纪问题进行认真查处。针对综合监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落实整改。

(四)总结反馈阶段(2008914日至2008920日)。被监察对象应总结今年依法行政工作,于2008915日前向区建设局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办汇总检查情况,一是对自查情况以及重点抽查情况进行归纳、分析、汇总,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及时通报综合监察有关情况;二是对在检查中掌握的系统内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执法责任制推行情况以及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把握规律性,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做好总结后于920日前分别向区监察局报告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情况。

五、综合监察的主要依据

本次综合监察工作,依据的行政监察以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

六、综合监察的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的领导,成立涵江区建设综合监察工作领导小组。

      长:刘光荣(局长)

副组长:黄金星(副局长)

林振东(城管办主任)

陈金洪(副局长)

卞凯欣(总工程师)

      员:游丽香、刘祖霞、郑海、陈金焰、郑剑文、

邹亮亮、曾继洪、陈金秀、颜秀明、姚建峰、董林春、翁美媛、黄振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游丽香(兼)    联络员:郑海(兼)

七、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谋划。被监察对象应充分重视此次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主动融入,积极作为。区建设局把此次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作为今年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确保领导到位,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依法监察,务求实效。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将严格依照《行政监察法》及《实施条例》和《福建省监察机关检查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通过综合监察,推动被监察对象切实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

(三)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结合工作方案,按照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有计划、按步骤地进行。行政执法中要明确工作任务,履行工作职责,根据本单位或本部门行政职能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涵江区建设局2008年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内容和标准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综合监察 依法行政 工作方案  通知

  送:区监察局,局领导,存档(2

涵江区建设局                    2008年8月2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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