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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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涵江区民政局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汇报   索引号: PT0001-0200-2010-00003
生成日期: 2010-01-15   主办单位: 涵江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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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民政局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汇报

涵江区民政局2009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汇报

2009年,在区纠风办的指导下,我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本着“简便、易行、有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领导,真心诚意,边整边改,责任到人,扎实推进,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组织和实施好每一阶段行评工作。对于今年的行评工作,局领导一直不松劲,不厌倦,处于高度重视之中,尽管民政工作任务繁重,但局领导班子及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都能够认真摆正行评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不误。我局能结合纠风专项治理和选题评议开展工作,健全机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动员、查纠有办、动真抓实,从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抓制度建设入手,坚持纠建并举,经过五个月的努力,开展了“动员部署”、“查找问题”、“落实整改”、“全面总结”四个阶段的工作。现将涵江区民政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上下齐心。我局及时成立了以姚局长为组长的全区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分管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直接负责,各股室负责人作为小组成员,并成立了办公室。7月21日,在局机关会议室召开全区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鲍金锁同志参会并指导,姚局长作了动员讲话。会上聘请了3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监督员,会后与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签订了《政风行风工作责任书》。局领导十分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每半月召开一次的班子成员例会上统一部署,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2009年全区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还于11月9-10日对全区民政系统(包括各镇、街社会事务办和机关各股室、各下属单位)进行了检查评比,并在系统内进行通报。

二、自查自纠,狠抓整改。我局随后向区直机关、各乡镇、街道发出《涵江区民政局2009年政风行风建设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意见,并在涵东街道三门井设点接受群众投诉,邀请局评议监督员参与。各乡镇(街道)召开群众座谈会5场,邀请民政服务对象(低保户、优抚对象等)、镇村干部、村民代表、党员代表等对象参加,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15条,查找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质性问题,即:萩芦镇南下村村民要求帮助补报户口问题。

整改落实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最实质的要求,也是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实践“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宗旨的重要途径。今年市评议办、市民政局和区纠风办均无督办个案,但我们不松劲,依然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全局干部职工和各基层社会事务办主任都填写了《自查自纠登记表》,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分管领导亲自抓整改工作,自查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联系实际,突出抓好选题评议和“两个专项治理”。

(1)选题评议工作。每年各级下达到我区的各项救灾资金,达数十万元,乃至数百万元。这些资金使用管理是否用于救灾专项,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挤占,是否真正用于解决受灾群众的燃眉之急以及灾后重建家园方面,关系到广大受灾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群众最关心、最亟待解决的问题。根据这一实际情况,我局确定“救灾资金监管”工作作为今年选题评议的具体内容,这也是今年两个专项治理的内容之一。为了认真做好选题评议和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管工作,我局成立了区级救灾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协调小组,召开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研究制定监管方案,之后召开区救灾救济资金监管工作会议,统一布置监管工作。由民政局牵头,监管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配合,成立联合检查小组,两次(6月3日、10月12日)深入各镇(街),检查08-09年度救灾救济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主要检查镇、村级救灾救济帐目是否清楚,接收、下拨、发放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拖欠和截留、挪用挤占、偏亲厚友现象等,发现问题反馈至镇(街)领导,要求限时予以整改。在联合检查后,认真梳理总结存在问题,以区救灾救济资金监管小组文件将情况通报镇(街),并下发整改通知。同时将检查结果以呈阅件形式上报区委、区府分管领导,请区领导结合分管工作一并督促镇(街)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救灾救济资金使用管理规范。7月24日,我局还配合市局督查救灾救济资金监管工作。

在资金使用管理上,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上级下达的救灾救济资金进入区财政专户后,由我局根据前期查灾核灾所掌握的具体情况,会同区财政拟定初步的分配方案,报经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同意,以财政、民政联文的形式,经由区国库支付中心直接下拨至各镇(街),全程均有财政部门的参与,减少资金流转的中间环节,提高救灾资金的实效性。

我局还重视建章立制,会同财政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救济款使用管理规范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救灾救济资金的使用。要求镇(街)、村(居)干部严格按照通知精神,真正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同时建立救灾救济资金长效督查机制,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于每年6月对镇(街)救灾救济资金使用管理进行全面督查,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

通过救灾救济资金监管督查,加强了救灾政策的宣传和乡镇(街道)、基层村(居)民政工作人员救灾业务的认识,提高救灾业务工作水平,建立健全了救灾资金申请、拨付、发放、管理、核销的规范化体制;通过救灾救济资金监管督查,救灾救济资金违规使用的现象得到了有效的整治,一批不符合救灾资金使用范围的支出得到了纠正。如涵东、涵西街道将弃婴救治、无名尸火化等费用列入救灾救济支出,江口镇用救灾款支付街头病危流浪人员的救治等,在开展督查工作后,这些不符合救灾款使用范围的支出均得到了整治,按照救灾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将资金重新分配发放至灾民;通过救灾救济资金监管督查,进一步规范了基层救灾救济资金的使用管理。现区级下拨的每一批救灾资金,各乡镇(街道)均能按照有关规定,集体研究分配方案,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将资金下达村(居),同时各村(居)在确定救济名单时,也按照规范召开由村两委、村民代表、老协会成员等组成的评议会议,通过集体研究评议的方式,并将确定的救济对象名单、救济金额等内容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才予以造册发放。

(2)规范行业协会从业行为。认真抓好“规范行业协会从业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为了加强对我区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区成立了由区民政局局长姚文瑞任组长、吴振宁主任任副组长,区直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规范行业协会从业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与监督,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和监督检查全区各行业协会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为确保“四脱钩”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我区印发了《涵江区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工作实施方案》,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了成员单位的责任、各阶段的任务、工作目标以及专项治理的范围和重点整治的问题。各业务主管单位根据区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的要求,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7月26日,我区组织区规范行业协会从业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召开了规范行业协会从业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部署了区规范行业协会从业行为专项治理的工作,明确了协调小组和各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与任务分工。8月3日, 我区组织有“脱钩”任务的业务主管单位具体经办人员召开了“脱钩工作业务培训会”,确保“四脱钩”工作顺利开展。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区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规范行业协会从业行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发放并回收了30多份社团自查自纠表,采取社团自查、专项检查的办法,在我区社团组织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从8月20日起,我区协调抽调了区民政局和各有关业务主管单位成立了“专项治理检查小组”,对全区10个行业协会和经济类社团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查五项内容:一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兼任行业协会领导;二查社团财务状况,主要是业务主管单位是否有借社团乱收费、乱开支;三查社团会费标准是否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由各个社团向区民政局报备最近期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费的制定方式和标准;四查社团是否借行政职能强行向会员乱收费;五查社团是否对会员存在乱评比现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小组发出了4份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违规的社团立即整改,并上报整改方案,由各有关业务主管单位配合区规范行业协会从业行为协调小组办公室督办。对未开展活动的5个社团,由业务主管单位主持开展剩余资产和债权债务清算后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对2个两年未年检的社团给予撤销登记,2个行业协会全部完成了“四脱钩”和“三评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书面报告的方式向协调小组领导成员汇报专项治理检查工作的情况,由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分工职责协调业务主管单位督促社团抓好落实整改。

我们将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按照市协调组的领导和要求,加大力度,统筹协调,不折不扣地完成规范行业协会专项治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继续指导监督各有关社团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今年省民政厅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重点部门确定在殡葬服务机构(包括殡葬监察管理处、经营性公墓等)、社会福利院和城乡低保工作三个方面,我局今年十分重视这三个方面的工作:

1、在殡葬改革方面,由于我区的殡改火化率从开始实行火化以来一直保持全市第一,近年来参考火化率达到了100%以上,呈现良好态势。我区福寿陵园营业部,做到了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公开、透明,无乱收费行为,无违反规定销售超规格墓位,无收受“红包”现象。

2、在社会福利机构方面,我区福利院逐步实行规范管理,为入住老人提供优质服务。该院成立于2001年3月,总投资约230万元,占地面积2376平方米,建筑面积1988平方米,内部设有餐厅、阅览室、老人休闲活动室和医务室,现拥有住宿房间30间,房间里配套有卫生间、电视、电话、太阳能热水器等现代化设施。室外设有健身器材。同时,严把安全关。福利院配备门卫、专职厨师和24小时值班人员,做好安全保卫、食品卫生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和院务公开,严格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利。

3、城乡低保工作方面,我区农村低保对象共计4263户,8538人,月保障金额57.6万元,城市低保对象1071户2458人,月保障金额34.9万元。做到了政策公开、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申请、审核、审批全程公开、透明、公正。我区的农村低保坚持自下而上的工作程序,坚持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三项基本制度不放松,基本程序为:户主申请—>村(居)评议—>张榜公布—>乡镇入户审核调查—>区民政局审批—>二榜公布—>发放保障金。在资金发放上各乡镇(街)全部采取社会化发放的形式,委托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代发,所有低保金均由低保户凭存折(银行卡)领取,减少了中间环节,有力保障了低保金的安全运行。

总之,行风评议工作的开展,极大地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机关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普遍提高。为了涵江区的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将一如既往,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契机,解放思想,增强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发挥工作职能,以优质、高效的服务为全区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涵江区民政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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