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大政[2009]175号
大洋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大洋乡加强犬类管理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大洋乡加强犬类管理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乡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涵江区大洋乡人民政府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大洋乡加强犬类管理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乡犬类管理工作,防止狂犬病发生,减少因饲养犬只引发的治安问题和社会纠纷,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涵江区加强犬类管理暨开展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涵政办[2009]1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决定自2009年12月20日至2010年1月26日,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加强犬类管理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各村委会、各单位为主,通过规范管理、严格执法和有效监督,促进养犬人与非养犬人和谐相处,使依法、文明、科学养犬理念深入人心,全面提高群众素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二、目标任务
通过加强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逐步建立养犬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实现管理和服务规范有序,群众基本满意;同时努力实现“四个百分之百,一个明显减少”的工作目标。“四个非分之百”,即犬只免疫率达100%;涉犬单位登记办证率达100%;村委会宣传率达100%;发现流浪犬捕捉率达100%。“一个明显减少”,即犬伤人、犬扰民、犬破坏环境卫生等问题明显减少。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养犬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扎实有效开展,乡政府决定成立由乡综治副书记林怀芳为组长,乡党委委员兼副乡长陈美娟为副组长、乡党委委员兼乡派出所所长林峰,乡派出所、兽医站、城建执法队等部门为成员的大洋乡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对全乡养犬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乡派出所,林亦明兼作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乡养犬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各村委会、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本村、本单位的养犬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好。
四、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派出所牵头协调养犬管理工作;查处因养犬行为引起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排除各村在开展养犬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等。
兽医站负责犬类狂犬病的疫苗免疫、监测,发放犬类免疫证以及病犬、犬类尸体的无害化处置等工作;对兴办犬类饲养场和隔离场所,涉犬屠宰加工场所,以及犬类和犬类产品无害处理场所进行审查,开展犬类狂犬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等。
城建执法队负责查处街面流动无照售犬行为和因养犬而破坏乡容村貌环境卫生的行为;组织捕捉和处置无主、弃养的犬只,收容流浪的犬只;没收因养犬人约束犬只不当而伤人的犬只及非法从事经营性犬类养殖、销售的犬只;接受、处理群众举报和投诉等。
各村委会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养犬管理及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按照不同阶段召开养犬管理工作会议,促进养犬管理及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解决养犬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本辖区养犬管理宣传工作等。
五、工作重点
各村委会要将养犬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管理,通过贯彻落实各项措施,加大违规养犬的整治力度,改变过去无部门管理的状况,严格监督管理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遵守相关规定,并重点做好本村养犬管理工作。一是犬只的检疫、免疫;二是辖区内饲养烈性犬、攻击性犬问题;三是遛犬不拴犬链、违规进入公共场所问题;四是犬扰民干扰他人正常生活问题;五是组织捕捉和处置无主、弃养的犬只。
六、工作步骤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提前介入,全面做好各项养犬管理工作。
(一)制定实施方案阶段(2009年12月20日起至2009年12月21日)
落实本单位、本部门的专管人员。
(二)摸底登记和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12月22日起至2009年12月26日)
一是开展摸底调查。由村委会组织人员深入养犬居民家中、涉犬单位,调查了解辖区养犬数量、犬只免疫、流浪犬、饲养犬只种类、犬扰民、违规遛犬、犬破坏环境等情况,对群众所养犬只进行初步判断的界定,是否为烈性犬、攻击性犬,列出名单,建立台帐,落实责任。
二是开展宣传动员。各村委会要采取入户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咨询日活动等形式宣传专项整治行动。
(三)检疫免疫(2009年12月27日起至2010年1月21日)
一是检疫免疫。兽站人员深入各村对犬只进行检疫、免疫,并核发《犬类免疫证》,明确告知养犬人下次检疫免疫时间,向养犬人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
二是设立犬类留检所。专门负责全乡流浪犬、无主犬、弃犬、被没收犬只的收容和处置;对伤人犬、疑似患有狂犬病犬只的捕杀。
(三)规范管理阶段(2010年1月22日至2010年1月26日)
各职能部门要依照职权加大执法力率,使犬只经营、交易、登记、检疫、免疫、办证和违规养犬、遛犬的查处等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建立有效的管理工作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本次养犬管理工作暨养犬专项行动是我乡养犬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新起点。切实加强养犬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和谐社会建设。各村委会要从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大洋、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此次行动抓好、落实好。
(二)突出重点,精心组织。专项整治期间,各村委会要突出抓住宣传,管理两个重点。一是在宣传上,采取多种形式和行之有效的措施,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横幅、专栏等形式 大力宣传实施养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对一些典型案例要公开报道,进行正面宣传,积极引导群众形成文明、科学养犬的理念。各村委会要向养犬人发放宣传资料,听取和征求养犬人对养犬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使专项行动“进农村、进家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二是在管理上,讲究工作策略和方法,把原则性和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对违规养犬行为,采取“先教育、后处罚,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体现人性化管理;对违规养犬行为经教育不改,影响大多数人公共利益的要求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三)落实责任,推动工作。各村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本《通知》要求,把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切实做好养犬管理这项全新工作,确保养犬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强检查,强化监督。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各村委会的检查和指导,要深入基层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对养犬管理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扎实,责任落实的干部要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力,责任不落实的村干部要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