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 公开事项名称: |
平海镇人民政府关于启用“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山后村经济合作社”印章的通知 |
|
索引号: |
PT05905-2300-2005-00001 |
| 生成日期: |
2005-03-09 |
|
主办单位: |
平海镇人民政府 |
| 内容概述/关键字: |
山后村 合作社 印模 通知 |
|
备注/文号: |
秀平政[2005]03号 |
平海镇人民政府关于启用“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山后村经济合作社”印章的通知
秀平政[2005]3号
平海镇人民政府关于启用“莆田市秀屿区
平海镇山后村经济合作社”印章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企事业: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山后村经济合作社,负责人由村委会主任蔡新龙兼;并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启用“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山后村经济合作社”印章。
附:印模
二00五年三月九日
抄送: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党政办,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