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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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2009年全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意见   索引号: PT05111-0303-2009-00020
生成日期: 2009-06-17   主办单位: 秀屿区司法局
内容概述/关键字: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意见   备注/文号: 莆秀司[2009]13号

2009年全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意见

2009年全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意见

 

各司法所:

2009年全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挡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抓发展机遇,坚持改革创新,大力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作用,为“平安莆田”、“湄洲湾港口城市建设”、“港城新区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一、司法所建设工作

工作目标

按照“坚持建设、管理、工作并重,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继续抓好省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组织部等五部门、财政厅等三部门“三个文件”的落实,实现全区司法助理员专项编制使用率达到100%以上;力争全区司法所副科级所长有所突破;改善司法所业务用房达到20%;司法所装备建设在“五个一”的基础上进一步得到改善;司法所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具体措施:

(一)继续抓好省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等三个文件精神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推进司法所建设。

(二)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继续抓好司法所独立办公小楼建设的调查摸底工作。科学制定司法所建设总体规划、长期规划、近期计划和组织实施,稳步推进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进程。

(三)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区局拟于举办一期调解主任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干部服务大局、依法行政等业务能力。

(五)积极组织开展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援中心与司法所结对帮扶活动,从而进一步发挥好司法所职能作用。

(六)进一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厅“六化”标准,积极争创全省优秀司法所,并做好申报工作。

(七)积极推动区级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落实。

二、人民调解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工作目标

继续开展人民调解“十百千万”示范活动,年内全市要确保完成第三批人民调解示范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示范村居(社区)和示范人民调解员的创建、考评和命名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调处率达到100%、人民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行政调解结案率达到90%以上、司法调解结案率(含撤诉率)达到45%以上,全区实现“四无’’村居(社区)达到70%以上。

具体措施

(一)继续抓好基层调委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深化“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制定2009年的实施方案,加强工作指导;继续抓好2008年“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的创建、申报、考评和命名工作。

(二)抓好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抓好人民调解经费保障的落实。

(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夯实矛盾纠纷排查月例会、巡回调解和调解衔接等三大平台,继续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有益、有效的方式、方法,提高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四)巩固和发展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联调联动工作,扩大行政执法单位建立调委会,推广在重点领域设立调解室的经验,积极探索在工业园区等重要领域设立调解工作室。

(五)在抓好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基础上,在上半年、下半年分别组织一次全区性的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

(六)通过依靠处置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和利用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三级网络等渠道,进一步化解群体性、重大、疑难等矛盾纠纷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三、安置帮教工作

工作目标

继续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四化”建设,突出信息管理软件运行、重点对象的帮教管控、低保政策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四个重点,增强工作实效。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到95%以上、安置率达到90%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具体措施

(一)加强各级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健全帮教工作小组,落实帮教工作专兼职人员。

(二)按照省统一部署,全面推进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软件,按月录入、汇总、分发、传送刑释解教人员信息,通过信息化管理,提升衔接、帮教、统计、分析、对比等工作环节和水平。

(三)组织开展2009年度刑释解教人员的集中排查清理活动,对象是2008年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同时,要准确掌握五年内刑释解教人员和三年内解教人员的动态。

(四)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重点对象的管控,切实做好帮教工作,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五)扎实开展落实低保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大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深入基层剖析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的刑释解教人员未能落实低保政策的困难和原因,提出解决的对策与建议,并协调民政部门落实好政策。

(六)积极组织刑释解教人员参加市安置帮教办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班。主动与劳动部门协调,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扩大就业指导。

(七)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积极与团区委、区妇联等群团组织沟通协商,利用社会资源,联合开展“送温暖、沐阳光”帮教活动。

(八)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把思想帮教、职业技能培训和落实扶助措施结合起来,继续办好安置帮教基地和实体,提高安置率和安置、培训工作质量;重点培植1个安置帮教工作典型,通过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安置帮教工作上水平。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工作目标

建立基层法律服务“四进’’长效机制,认真做好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各项业务,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执业行为,服务“三农”和新农村建设。

具体措施

(一)紧紧围绕服务“三农”和新农村建设需要,开展“法律  服务进乡村”巡回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

(二)积极拓展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顾问工作,为乡镇、村居担任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所为所在地担任村居(社区)常年法律顾问达50%以上。

(三)继续开展法律服务“四进”活动,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建立基层法律服务的长效机制。

(四)应用省政府网上行政审批系统,按照规定程序和时  限,抓好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工作。

(五)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所信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基层  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信用管理档案。

 

 

 

 

 

 

二○○九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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