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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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印发《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PT05111-0303-2009-00019
生成日期: 2009-06-17   主办单位: 秀屿区司法局
内容概述/关键字: 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 实施方案   备注/文号: 莆秀司〔2009〕12号

关于印发《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司法所、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    

 

 

 

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

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正确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秀屿区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通过建章立制,推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依法、规范、合理行使,全面提高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意识和执法水平,推进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将确定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项目,依法、科学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明确各个层次执法人员的权限。

(二)制定本系统内部自由裁量操作规程,通过适用简易程度充分授权、一审一核等办结的方式,进一步简化执法程序、减少执法环节,缩短执法时限,加快执法流程,提高执法效率。

(三)通过各种媒体、上墙、上网、印制执法服务指南、设置咨询电话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四)在作出行政决定时,必须向当事人说明裁量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和具体理由,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采纳合理要求,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必须载明给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的理由和依据。

(五)建立健全司法行政自由裁量权公开制度,行政自由裁量权审核制度,重大或复杂裁量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监督制度。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布置阶段(3月下旬)。3月26日上午召开局务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区政府[2009]36号文件精神,下午召开区局机关全体干部会议,部署本系统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

(二)细化梳理阶段(4月上旬—中旬)。区局在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的基础上,在法定范围内,将每个裁量项目划分为数个等级,并列明给予每个等级处罚的具体情形。将行政许可内容进行具体裁量,梳理细化结果4月中旬报区法制办。

(三)量化确定阶段(4月下旬—5月中旬)。区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所划定的裁量等级,在法定的处罚幅度内,对每一等级确定相应的处罚种类和相对固定的罚款数额、比例或倍数,力求达到科学、准确、详尽;规范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的裁量标准必须能够执行,便于操作。5月中旬以上网、上墙向社会公布。

(四)迎接检查验收阶段(5月下旬)。做好迎接区法制办对我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验收考评。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规范权行使、预防执法腐败、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增强对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区局成立以林文彪副局长为组长、区局办公室、政工科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

(二)要齐抓共管。规范行政自由裁量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专业性强,各科室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行政执法活动规范化。

 

 

 

 

 

 

 

 

 

 

 

 

 

 

 

主题词:司法  印发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区政府法制办,区效能办。

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              2009年4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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