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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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2009年秀屿区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索引号: PT05111-0303-2009-00017
生成日期: 2009-06-17   主办单位: 秀屿区司法局
内容概述/关键字: 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备注/文号: 莆秀司〔2009〕9号

2009年秀屿区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关于印发《2009年秀屿区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司法所、局直属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09年秀屿区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2009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二OO九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印发 纪检监察 工作要点 通知

抄送:市司法局、区纪委、区委政法委。

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             2009年3月20日印发

 

2009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09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和区纪委二届八次全会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科学发展、四求先行,持续运作、拓展提升,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市委《贯彻意见》和区委《实施意见》,着力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 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为加快推进港城新区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全面履职,着力保证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

一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积极履行执纪监督职责,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督促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坚决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确保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确保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督促我区司法行政党组织和班子,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各项要求、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港口经济、加快工业发展、平安莆田建设等重大决策,以及司法厅关于律师和公证体制改革等重大措施,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省司法厅党委和市司法局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紧紧围绕司法厅党委“抓基层、打基础”的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基层司法所建设顺利推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切实负起所辖范围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三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广大党员和司法行政干警进一步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尤其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二、注重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力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制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各级纪委会议精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紧紧抓住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这个重点,用系统的观点和方法把握教育、制度、监督之间的关系,坚持三者并重,统筹推进,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源头治腐工作不断推进,确保中央《工作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强化廉政教育工作。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政绩观和利益观,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要继续组织好全系统廉政教育月活动,并继续建立和完善副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教育档案;要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作用,以全系统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播放警示教育光盘《权力警示录》等,使全体司法干警接受警示教育,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思想防线。

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1)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2)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3)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区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4)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5)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6)严禁私设小金库、违反规定超标准配备小汽车、超标准修建办公大楼等行为。

要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职业道德教育把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建设作为法律服务职业化建设的要害,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促进法律服务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和提高行业公信力。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教育与检查,积极推进律师行风建设,深化律师党建工作,依法依章程强化对律师的教育、引导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的律师。

要推进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落实。必须高度重视相关制度、机制建设,特别是要注重完善落实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重要执法环节工作、财务管理等重大制度,确保司法行政系统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今年,要按照《工作分工》中关于制度建设的要求,在全系统开展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通过专项检查、抽查等办法,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要强化监督制约。一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对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以及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二要加强对重要事项和重要环节的监督。加强对人事任免的监督,主动参与干部任前考察工作。三要突出抓好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通过进一步完善落实律师、公证、惩戒、收费、办案质量检查和行政、行业、法律服务机构自律管理等制度,全面强化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工作,确保法律服务行业依法、诚信、规范执业。

三、拓宽诉求渠道,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继续开设政风行风热线,充分利用设点投诉等载体,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积极推行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同时发挥好政府网站在收集社情民意、促进对话交流、优化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员、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在联系群众、沟通群众方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纠风社会监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要进一步突出查办案件的重点。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为社会丑恶现象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要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重大案件及时报告制度和查办案件协调机制,强化管理和监督。要加强案件线索的管理,健全举报网络,健全信访件季报分析制度,定期分析和研究信访举报情况,及时初核各种举报、信访件,认真梳理信访举报线索和各类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四、进一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力度,促进政风行风新的转变

继续加大效能建设力度。今年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阶段的任务,在广泛开展民意调查的基础上,摸清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开展行政效能专项治理。通过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服务承诺、办事公示、限时办结、投诉受理、责任追究等机制,采取签订目标责任状、明察暗访、定期进行绩效考评等措施,切实纠正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的少数公务员遇事推诿扯皮、拖拉疲沓、上班迟到早退、溜岗、玩游戏等不良作风,促进机关公务员依法高效履行职责,努力提高我区司法行政队伍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的作风建设。要切实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十七届第三次全面上明确提出的“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二十四字的要求,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要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努力践行“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为全系统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要不断加强司法行政机关政风建设。要按照上级关于政风行风建设的部署,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抓好落实,确实抓好个案整改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网站建设,推行电子政务,改进信访服务,及时受理、妥善解决群众投诉;基层司法所要注意防止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确保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真正做到执法为民、服务为民。

要继续改进法律服务行风建设通过建立完善“两结合”管理体系、执业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解决好个别法律服务人员乱收费、收费不办案、不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按程序办证、办错证假证、出具虚假鉴定等突出问题,全面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继续抓好全区法律服务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工作,今年区局纪检科要会同有关业务科室对法律服务行业执纪执业等情况开展一次执法检查。

五、增强履职能力,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围绕提升境界、提升能力、提升形象的目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素质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锻造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升境界,就是要把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作为重要内容,通过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执纪者先守纪、监督者受监督”理念,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改革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升能力,就是要通过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促进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有效履职的本领;创新工作机制,整合人员力量,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增强组织协调、协作共事的能力;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形成肯干事、有作为的干部脱颖而出的良好局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充实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建立健全经费保障制度,为全面履职提供支持。提升形象,就是要按照“公平公正、正直正派、依纪依法、干净干事、尽职尽责”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促使班子成员既讲政治又懂法治、既想干事又能干事、既讲勤政又讲廉政、既讲分工负责又讲团结共事,始终做到政治上清醒、是非上旗帜鲜明、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努力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强核心;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真诚关心和爱护干部,引导和激励广大干部常思发展之重、常记人民之托、常念执纪之要、常怀律己之心,始终做加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严格自律的模范,努力成为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公平正义的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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