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 公开事项名称: |
莆田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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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PT00451-0200-2010-00008 |
| 生成日期: |
2010-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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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莆田市农机总站 |
| 内容概述/关键字: |
农业机械 转发 生产信息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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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
莆市农机[2010]9号 |
莆田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莆市农机[2010]9号
各县区农机管理总站(站):
为及时准确掌握各地关键农时、主要作物和重点环节的农机作业动态情况,科学有效指导农业机械化生产,农业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农办机[2009]46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加强做好农机化生产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特别在新年伊始,请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务必重视和加强农机化生产信息的报送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及时、准确收集、报送、发布相关信息,有效跟踪生产作业进度,加强信息引导和宣传工作,推进各地农业机械生产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关于印发《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农业机械 转发 生产信息 通知
抄送:城厢、涵江区农业局,北岸经济发展局,湄洲镇政府
莆田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 2010年3月9日
附件:
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报送制度
为及时准确掌握主产区关键农时、主要作物和重点环节的农机作业动态情况,科学有效指导农业机械化生产,根据《全国农业机械化生产月历》,制定本信息报送制度:
一、春耕阶段
(一)报送内容:机耕、机播、机灌等作业量;机具维修、人员培训、柴油供应、作业价格等情况,详见《“春耕”农业机械作业进度表》(附表1)。
(二)起止时间:3月20日~5月20日。
(三)报送省区及时间:西南地区、西北地区各省(区市)以及江苏、浙江、湖北、海南省3月下旬开始报送;河北、山西、上海、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广东、广西4月上旬开始报送;其他地区4月中旬开始报送。
(四)频次与要求:春耕期间,每周四17:00前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送作业进度。
二、“三夏”阶段
(一)报送内容:机播、机收等作业量;机具维修、人员培训、柴油供应、作业价格等情况,详见《“三夏”农业机械作业进度表》(附表2)。
(二)起止时间:5月10日~6月20日。
(三)报送省区及时间:西南地区各省市5月上旬开始报送;湖北、湖南5月中旬开始报送;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河南、陕西5月下旬开始报送;北京、天津、河北、山东6月上旬开始报送;其他各省区市7月上旬开始报送。
(四)频次与要求:“三夏”期间,小麦主产省每日17:00前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送当天的麦收进展情况。
三、“双抢”阶段
(一)报送内容:机播、机插、机收等作业量;机具维修、人员培训、柴油供应、作业价格等情况,详见《“双抢”农业机械作业进度表》(附表3)。
(二)起止时间:6月下旬~7月下旬。
(三)报送省区及时间:广西、海南、云南6月下旬开始报送;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7月上旬开始报送。
(四)频次与要求:双抢期间,主产省每周四17:00前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送作业进度。
四、“三秋”阶段
(一)报送内容:机耕、机播、机收等作业量;机具投入量、作业价格、天气等情况,详见《“三秋”农业机械作业进度表》(附表4)
(二)起止时间:9月10日~11月10日
(三)报送省区及时间:华北地区、西南地区、西北地区各省区市和辽宁、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9月上旬开始报送;黑龙江、浙江、海南9月中旬开始报送;其他省区市10月上旬开始报送。
(四)频次与要求:“三秋”期间,每周一、周四17:00前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送作业进度。
五、全年总结
(一)报送内容:三大作物机播、机收、跨区作业等作业量;机具维修、人员培训、机具投入量等情况,详见《全年农业机械作业统计表》(附表5)。
(二)报送省区及时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12月10日前报送,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农机化司监管处。
附表1.《“春耕”农业机械作业进度表》
2.《“三夏”农业机械作业进度表》
3.《“双抢”农业机械作业进度表》
4.《“三秋”农业机械作业进度表》
5.《全年农业机械作业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