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劳治〔2008〕21号
关于成立涵江区劳动保障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函
区司法局:
为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化解行政管理、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社会矛盾纠纷,经研究决定成立涵江区劳动保障局人民调解委员会,以进一步完善我区劳动系统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手段的互动,实行联调联动,最大限度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现“三下降”,努力减少不和谐,为构建“平安涵江”、创造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联系人:周颖杰 联系电话:3569802
涵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八年六月十三日
抄送:区司法局、存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