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 公开事项名称: |
关于组织县以上公共图书馆参加全国第四次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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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PT00122-1400-2009-00110 |
| 生成日期: |
2009-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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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 内容概述/关键字: |
图书馆 评估定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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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
莆市文〔2009〕114号 |
关于组织县以上公共图书馆参加全国第四次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
莆市文〔2009〕114号
关于组织县以上公共图书馆
参加全国第四次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文体局(社会事务办、局),市图书馆:
按照文化部统一部署,第四次全国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即将启动。近期,省文化厅下发了《关于转发<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以上公共图书馆第四次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闽文社〔2009〕65号),对全省评估工作作了明确的部署。根据文化部、省厅的通知精神,结合具体实际,现将我市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市的评估定级工作由莆田市县以上公共图书馆第四次评估定级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市评估专家组负责业务指导。具体名单如下:
(一)莆田市县以上公共图书馆第四次评估定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尚清(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副组长:罗锦枝(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成 员:蔡莉莉(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社文科科长)
陈 豪(莆田市图书馆馆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联络员:蔡莉莉(兼)
传真:2689939 电子邮箱:ptswk@qq.com
(二)莆田市县以上公共图书馆第四次评估定级工作专家组
组 长:罗锦枝(兼)
副组长:蔡莉莉(兼)
陈 豪(兼)
成 员:陈枚香(莆田市图书馆副馆长)
兰秀丽(莆田市图书馆副研究馆员)
吴建希(莆田市图书馆馆员)
二、评估定级标准
评估定级工作以文化部制定的评估标准和定级必备条件为依据。评估标准和定级必备条件,请各地、各单位直接从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社文处长专栏中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ndcnc.gov.cn/libportal/sts/。
在这次评估定级工作中,文化部对一、二级图书馆的定级新增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读者满意率两项必备条件。另外,还对省级一、二级图书馆的定级增加了古籍保护这一必备条件。根据上述变化,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对照标准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和自评工作。
三、评估定级工作方式
市图书馆由市局组织自评,同时接受省文化厅的评估。
仙游县图书馆、涵江区图书馆由各所在县区文体局组织自评,市局组织专家组评估,省文化厅组织专家组抽查。
四、评估定级工作步骤
(一)8月20日前,市和仙游、涵江图书馆完成自查初评工作,并将评估情况、评估结果和总结报告报送市局社文科。
(二)8月25-26日,市评估专家组到仙游县图书馆、涵江区图书馆进行评估验收。
(三) 8月底,市评估专家组对各馆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审核,确定各馆评估分数,完成综合分析报告,并将全市图书馆的评估结果和总结报告报送省文化厅。
(四)9月份,市图书馆接受省文化厅组织的专家组评估验收。仙游县图书馆、涵江区图书馆接受省文化厅组织的专家组抽查验收。
(五)10月份,省评估组将市、县级图书馆的评估结果和总结报告报送文化部社会文化司。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图书馆的评估定级工作,是文明城市考评的一项基本内容。因此,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评估计划,组织做好本地、本馆的评估工作。对评估情况,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提出整改措施,取得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
2、坚持标准,以评促建。各级图书馆要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和评估内容,对照评估标准和必备条件,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努力整改,以评促建,不断改善办馆条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3、实事求是,维护大局。在评估定级工作中,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杜绝和防止弄虚作假。对不达标的图书馆也应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切实维护全市评估大局,确保我市评估定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社会文化 公共图书馆 评估定级 通知
抄送:省文化厅
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09年7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