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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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00927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引号: PT00122-0803-2009-00076
生成日期: 2009-05-26   主办单位: 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内容概述/关键字: 政协提案 2009275号 办理情况   备注/文号: 莆市文〔2009〕79号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00927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莆市文〔2009〕79

 

 

 

                 签发:李尚清

        办理结果:B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009275

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林震辉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网吧监管力度,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网吧犯罪的建议”的提案(第2009275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由工商部门或者由工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取缔。按这一规定,无证经营的“黑网吧”只能由工商部门或工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予以取缔;第三十三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信息网络安全、治安管理、消防管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工商部门、电信管理机构依法给予处罚;因此按照《条例》文化部门主要的职责是依据第三十一条,对有证照的网吧接待未成年人等的行为予以处罚。

目前我们市共有合法经营的网吧251家,其中100家网吧分别加盟了省内三家大型的网吧连锁公司,其余的为单体网吧,为全省最少。一直以来,我市各级文化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始终将网吧的管理工作列为重中之重,采取多种措施,多管齐下加强网吧的管理,特别是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管理。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加强检查频度

我市文化市场稽查队目前分为三个稽查小组,每天轮流深入到各县区对所有的网吧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按处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处罚。

(二)设立监督服务岗

我市文化市场稽查队在对全市范围内网吧进行检查的同时,还将中心城区的60多家网吧进行分片包干管理,一名队员平均负责重点监管四家网吧,一周检查次数不少于二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三)加大处罚力度

为了进一步遏制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经营行为,我局制定了网吧违规行为最低处罚标准,规定接纳一名未成年人最低罚款5000元,一次接纳8名以上或三次以上接纳未成年人,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四)开展网上“扫黄打非”

我局自2009年1月份开始,按照全国“扫黄办”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上“扫黄打非”行动,深入到市内每一家网吧进行检查。发现网上有不良信息的,当即予于删除,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加强校园周边的文化场所的整治

一直以来,我局对整治校园周围文化场所的工作常抓不懈,严禁在中小学校周围200米以内(按《条例》规定)开设网吧、电子游室和娱乐场所,曾限期搬迁了十九家因学校地址改变而距学校不足200米的网吧。从今年五月中旬开始,我局又开展为期半个月的整治校园周边文化经营场所的专项行动,为中小学生成长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网吧的治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无法一蹴而就。今后我局将切实从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法律为准绳,积极采纳各界人士的建议,切实履职尽责,不断加大对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违法经营行为,探索制定长效管理机制,标本兼治,交给人民一份满意答卷。

领导署名:郑国荣

联 系 人:刘凌翔

联系电话:13328365988

 

 

二OO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建议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09年5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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