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 公开事项名称: |
关于印发《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0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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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PT00122-0203-2009-00056 |
| 生成日期: |
2009-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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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 内容概述/关键字: |
2009年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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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
莆市文〔2009〕56号 |
关于印发《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0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莆市文〔2009〕56号
关于印发《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0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0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认真完成责任制的各项工作。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日
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0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莆田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确定200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联系点的通知》(莆委反腐办〔2009〕3号)精神,为进一步扎实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营造清正廉洁的政治环境,努力形成党风正、事业兴的双赢局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不断深化和提升,保障我局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特制定2009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积极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部署,以思想教育为基础,以完善规章制度为保证,切实保障局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责任,促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职责相符,落实到人,严格执纪,违纪必究,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突出“谁主管、谁负责”和“第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坚持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原则。
二、学习宣传
利用半月报工作例会、民主生活会、党组会议等把学习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全系统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同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学习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贯彻意见》。抓好专题教育,根据《中共莆田市委关于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奋力实现港城‘两个先行’”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精神,制定相应的工作和学习计划。党员干部通过深入学习、抓好心得交流,认真剖析自我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学习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纠正,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充分利用我系统的自身职能优势,利用农村流动书库、电影下乡、莆仙戏加演现代小戏、文艺下乡和大型文艺汇演等,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关内容进行大力宣传,扩大影响面,在全社会营造“崇廉、尚廉、赞廉、倡廉”的社会氛围。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成立了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尚清
常务副组长:郑国荣
副 组 长:罗锦枝、卓培华、杨金远、郑瑞基
成 员:柳青、张玉应、蔡莉莉、吴寿涛、郑永昇、刘凌翔、林共和、连金焰、陈豪、游国鹏、柯凤梅、王少媛、方金河、林金标、王文淦、龚雄华、陈丽萍、张峭、翁建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连金焰兼任,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常务副组长 2623288
办公室主任(联络员) 2696660
四、健全制度
(一)建立民主决策机制。修订完善《进一步提高科学民主行政水平的若干规定》、《工作人员奖惩制度》、《监督保障制度》、《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等一系列工作制度。
(二)完善财经纪律制度。修订完善《财务人员岗位职责》、《公务接待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三)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进一步落实完善《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方案》、《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试行)、《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说明理由制度》(试行)、《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公开制度》(试行)等制度,从而确保我局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顺利开展。
(四)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1、政务公开。在本局门户网站实行政务公开,让群众随时上网了解文化行政许可事项、局工作动态、办事程序等。同时,在网站设立在线办事、领导信箱等栏目,进一步扩大群众对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的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各项工作真正置于群众的“阳光”监督之下。
2、信息公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将我局的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在网站首页的显著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标识与入口链接,让群众了解文化工作的各种信息。
五、领导责任
局党组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局长对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对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其分管工作和分管的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工的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的单位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六、责任内容
(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联系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领导班子及成员和责任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继续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以维护党的纪律,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证。
(三)认真完成上级党委、政府、纪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并达到规定的目标要求。
(四)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班子内部相互监督并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廉洁自律规定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落实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研究解决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五)依纪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对上级组织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积极配合查处;对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及时上报查处。
七、责任考核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坚持分级负责,逐级实施的原则。局党组负责领导、组织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办公室按照规定负责具体实施。
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与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
(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应列为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报告的内容。
(三)各级党组织应把党政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的考核结果记入领导干部档案,作为领导干部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视情况进行通报或反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采取措施,限期研究解决,并上报结果。对正确履行党风廉政职责,成绩突出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结合干部考核,年度考核予以表彰、奖励;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职责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追究责任,予以处理。
八、责任追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1、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或所辖单位及其人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受到上级纪委或上级机关严肃批评、告诫和新闻媒体曝光的。
(二)单位在责任范围发生以下情况,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连带责任,分别给予责成检查、通报批评、教育整顿,构成案件的,按照案件管理的程序处理。
1、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甚至支持纵容或者授意指使下属搞不正之风的;
2、责任范围内发生干部对配偶、子女、亲友涉嫌的经济案件进行庇护、纵容、干涉查处或在各类经济案件中参与作案的。
3、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执法过程中,违反行政处罚有关规定情节较严重的;
4、对局党组交办的党风廉政事项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不支持纪检、监察、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
5、授意、指使、强行下令下属人员违反财务、工程指标、合同签署等有关法规、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
6、授意、指使、纵容他人阻挠、干扰党风廉政检查或事件查处工作,对办事人、举报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
7、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出现严重问题或错误,受到批评后,仍拒不纠正处理的或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出现其他严重问题的。
主题词:党风廉政 责任制 工作方案 通知
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09年4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