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 公开事项名称: |
关于举办莆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培训班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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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PT00122-1400-2009-00049 |
| 生成日期: |
2009-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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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 内容概述/关键字: |
非物质文化遗产 普查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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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
莆市文〔2009〕48号 |
关于举办莆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培训班的通知
莆市文〔2009〕48号
关于举办莆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文体局(社会事务办、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文化厅关于在全省进一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文社〔2009〕2号)精神,科学规范地组织好我市普查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莆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承办单位:莆田市群众艺术馆、莆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三﹑培训时间﹑地点:2009年4月22日(星期三)上午8:00报到,8:30准时开班。时间一天。
报到、培训地点:莆田市艺术馆五楼演艺厅。
四﹑培训对象:
1、各县区文化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干部各1名,共14名;
2、 县区文化馆专业人员共35人(其中:仙游县5人,荔城区10人,城厢区10人,涵江区8人,秀屿区2人)。
3、乡镇、街道文化站负责人各1名,共54人。
4、部分 村级文化协管员共60名(其中:仙游县15人,荔城区10人,城厢区10人,涵江区10人,秀屿区10人,湄洲岛2人,北岸3人)
五﹑培训内容:
1、普查工作方案评解
2、普查工作技术指南
3、成果汇编规范要求
届时将邀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专家授课
六﹑培训资料: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手册
七﹑培训费用:
本期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培训班相关费用(如培训材料﹑场租﹑老师课酬、午餐等)由主、承办单位统一支付。学员交通费自理。
八﹑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培训作为推动今后非遗保护全面深入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各县区文体局必须有一名分管领导带队。
2、切实组织。各县区要切实选调好参训对象特别是村级文化协管员,按照文件要求通知到每一位参训人员,并携带好普查手册。同时要指定联络员负责现场报名和签到,协助做好培训工作。培训期间不得请假。参训人员及联络员名单的相关情况于21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市群众艺术馆。
3、保障安全。此次培训人数多,时间紧,要十分注意参训人员安全,特别是往返交通安全。有条件的可统一组织乘车来参加培训。
其他有关事宜可与培训班会务组联系。
联系人:姚丽萍 13850208166 、 陈斌 13959560669
二OO九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普查培训 通知
抄送:市府办
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09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