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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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要求核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专项经费的请示   索引号: PT00122-1802-2009-00046
生成日期: 2009-04-09   主办单位: 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内容概述/关键字: 非物质文化 普查工作 专项经费   备注/文号: 莆市文〔2009〕45号

关于要求核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专项经费的请示

莆市文〔2009〕45                        签发人:李尚清

 

关于要求核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普查工作专项经费的请示

 

市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文化部《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通知》(文办社图发[2005]21号)文件精神,今年上半年要完成全国性的普查任务。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我局正积极筹划,扎实推进,以确保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如期完成,通过省级、国家级验收。目前,我市普查工作已拉开序幕,但因我市普查专项经费缺口较大,工作进展难以保证。经预算,亟需专项经费21.5万元。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特别大,请市政府予以大力支持,及时核拨普查专项经费21.5万元,以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附件:莆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经费预算表

                          

         OO九年四月九日

 

(联系人:方金河  电话:13015977330)

主题词:文化遗产保护  普查经费  请示

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09年4月9日印发

 

 

莆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经费预算表

 

    1、市普查办公用经费:10万元

2、普查员培训经费:15.6万元。

1)食宿、交通费用:12万元(补贴200/人·天×300人×2天)

2)邀请省专家授课费用0.6万元(500元×6人×2)

3)培训材料费用:3.0万元(100元×300人)

3、照相器材2套:3万元。

4、录像器材1套:3万元。

5、录像照相制作图录资料建档费用:6.8万元。

6、出版普查成果资料卷(国家统一要求每个乡镇出一卷)补助费45.6万元(57卷,每卷补助0.8万元)

7、宣传费用(招贴画等):3.0万元。

8、市普查中心工作人员下乡普查员工补助:3.0万元。

9、会议费用:3.0万元。

普查期间,市里将召开一些专题会议,如开普会、论证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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