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 公开事项名称: |
关于请求协调市广电中心作为莆仙大剧院建设资金贷款单位的请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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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PT00122-1802-2009-00044 |
| 生成日期: |
2009-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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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 内容概述/关键字: |
莆仙大剧院建设 建设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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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
莆市文〔2009〕42号 |
关于请求协调市广电中心作为莆仙大剧院建设资金贷款单位的请示
莆市文〔2009〕42号 签发人:李尚清
关于请求协调市广电中心作为
莆仙大剧院建设资金贷款单位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省重点项目莆仙大剧院工程建设已进入外立面装饰和水、电等设施安装阶段。为了配合省十四届运动会的胜利举办,需对大剧院的观众厅、1265座歌剧院、一层配套用房、中小会议室进行装饰和智能化系统、配电系统施工。近期受土地出让市场疲软影响,人民影剧院片区土地拍卖暂缓和文工团房产拍卖流标,建设资金紧张,通过协商,兴业银行莆田分行同意以人民影剧院土地和文工团房产抵押贷款5000万元,专项用于莆仙大剧院建设。
经兴业银行筛选,我局及下属单位均不适宜担当贷款主体,为加快工程进展,保障建设资金及时到位,请求市政府协调市广电中心作为莆仙大剧院建设资金贷款单位,向兴业银行莆田分行申请贷款5000万元,专项用于莆仙大剧院建设,市广电中心不承担还贷义务,利息由财政承担,本金待我局资产市人民影剧院约6亩土地出让和文工团房产拍卖后即还贷,恳请支持协调解决。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
二○○九年四月三日
(联系人:王一平 电话:13959529529)
主题词:莆仙大剧院建设 资金筹措 请示
抄送:市广电中心

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09年4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