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 公开事项名称: |
关于要求核拨湄洲岛涉台文物维修经费的请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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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PT00122-1802-2009-00032 |
| 生成日期: |
2009-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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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 内容概述/关键字: |
涉台文物 维修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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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
莆市文〔2009〕31号 |
关于要求核拨湄洲岛涉台文物维修经费的请示
莆市文〔2009〕31号 签发人:李尚清
关于要求核拨湄洲岛涉台文物
维修经费的请示
福建省文物局:
湄洲岛位于福建“黄金海岸”中部、莆田市区40公里的东南海面上,岛上面积14.35平方公里,人口3.9万,1992年10月被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国家旅游度假区。湄洲岛离台湾台中港仅72海里,自古以来就是闽台交往的海上重要通道。湄洲岛是海上和平女神—妈祖的故乡,妈祖文化的发祥地,也是妈祖祖庙和文化部主管的中华妈祖文化交流协会所在地,每年上岛朝拜妈祖的台胞达十万人次以上。
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妈祖庙(即湄洲妈祖祖庙),创建于宋雍熙四年(987年),辐射岛上麟山宫、上兴宫、上英宫、上林宫、寨山宫、龙兴宫、回龙宫、进福宫、莲池宫、湖石宫、新宫、文兴宫、白石宫、天利宫、麟开宫等十五座宫庙,与台湾的台南大天后宫、镇澜宫、鹿港天后宫、朝天宫、奉天宫等许多宫庙都有紧密联系。每年春秋两祭,台湾信众都来湄洲岛谒祖进香,留下了不少妈祖文化交流的人文载体,2006年湄洲岛被福建省文物局确认为涉台文物村落。
湄洲岛上海风大、空气潮湿,不利于文物保护,加上各涉台妈祖宫庙年久失修,亟需对涉台文物村落辐射的十六座宫庙进行主体修复和外围防护围墙、排水沟等维修,经预算需投入经费890万元,经多方筹集330万元,尚缺资金560万元,为此,恳请上级部门给予支持核拨湄洲岛涉台文物保护维修经费补助560万元。
当否?请批复。
附件:《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申报书》(文物保护单位维修部分)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柯凤梅 电话:0594—6665683)
主题词:文物保护 湄洲岛涉台文物 维修经费 请示
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09年3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