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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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组建福建省莆仙戏剧院的请示   索引号: PT00122-1400-2009-00014
生成日期: 2009-01-20   主办单位: 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内容概述/关键字: 组建 莆仙戏剧院   备注/文号: 莆市文〔2009〕5号

关于组建福建省莆仙戏剧院的请示

 

 

 

 

莆市文〔2009〕5号                         签发人:李尚清

 

关于组建福建省莆仙戏剧院的请示

 

市政府:

    在省委、省政府、省政协的关心领导和省文化厅的支持、指导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抢救古老剧种莆仙戏和组建福建省莆仙戏剧院工作。市政府曾于2003年10月13日向省文化厅发出“关于征求‘组建福建省莆仙戏剧院方案’的意见函”(莆政函[2003]42号),省文化厅也于2003年底复函《关于<组建福建省莆仙戏剧院方案>的批复》(闽文艺[2003]32号),原则同意我市提出的《组建福建省莆仙戏剧院的方案》。“福建省莆仙戏剧院”已于2004年元月3日正式挂牌成立。原省政协副主席王耀华、省文化厅副厅长范碧云、市领导袁锦贵、詹毅为剧院成立揭牌。由于种种原因,剧院挂牌至今5年多,具体的组建没有实质性进展,给莆仙戏的保护和发展造成很多的矛盾。如今莆仙戏的表演艺术在褪化,生存环境逐渐在恶化,已引起省、市专家们的忧心。加上市政府已出台了《关于做好莆仙戏申报世遗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要抓紧组建莆仙戏剧院。为此我局再次急促请求尽快组建莆仙戏剧院。按照省文化厅和有关专家的指导意见,我局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组建福建省莆仙戏剧院方案,请予审定并批复。

 

附件:组建福建省莆仙戏剧院的方案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

 

 

(联系人:李尚清  联系电话:6558181)

 

 

 

主题词:文艺团体  剧院  建设  方案  请示

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09年1月20日印发

附件:

 

组建福建省莆仙戏剧院的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体制创新为重点,以创造更多适应人民群众精神需求和文化产业发展为目的,科学谋划,合理安排,先易后难,循序渐进。

    二、组院方针

    以出精品出人才为目标,加强莆仙戏剧种的抢救保护,为莆仙戏申报世遗创造重要申报条件,促进该古老剧种的创新发展。

    三、剧院性质

    定名为“福建省莆仙戏剧院”,列入省属市管体系。按照能体现地方民族特色和福建省级水准的艺术院团,列入财政差额拨款的全民所有制科研、演出事业单位管理,由政府重点扶持。

    四、机构编制

    定员100人,除院部及两个中心人员20人外,剧院演出人员80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步骤为:2009年演出人员招50人,以后每年递增5人,六年后增至30人。

    五、管理模式

    剧院成立后,由省文化厅负责业务指导,剧院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人员管理按照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剧院管理人员按照市干部管理权限执行。

    六、事业经费

    经费管理可参照省属剧团的管理办法:1、在岗人员按照80%(第一年为60%,以后每年递增5%,直至80%止)的比例由财政核拨事业经费,不足部分拟由财政设立演出补贴专项经费按照1:0.5补贴的方式解决;

    七、专项经费

    请求2009年度财政拨付380万元,其中80万元为开办费,300万元为剧院工作人员工资。以后凡对精品创作和代表政府参与重大活动的,政府应在经费上专项予以拨付和补助。

    八、人员聘用条件

    1、聘用标准  有敬业精神,能吃苦耐劳,献身莆仙戏事业。演员以选拔年轻为主,对主要演员可适当放宽年龄,注意选拔有培养前途的苗子。

    2、聘用人员  按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的规定执行。凡目前专业剧团人员被聘用的可予办理调动手续。

    九、关于鲤声剧团

    考虑到鲤声剧团是仙游县的一张名片,仙游人民对其有深厚的感情。为了理顺各种关系,提议鲤声剧团隶属于福建省莆仙戏剧院,参照省属市管的模式,把该团视为省属市县管,其目前的体制和待遇不变,如今后在精品创作和代表政府参与重大活动的,市、县政府应在经费上的拨付与剧院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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