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 公开事项名称: |
关于组建福建省莆仙戏剧院的请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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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PT00122-1400-2009-00014 |
| 生成日期: |
2009-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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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 内容概述/关键字: |
组建 莆仙戏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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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
莆市文〔2009〕5号 |
关于组建福建省莆仙戏剧院的请示
莆市文〔2009〕5号 签发人:李尚清
关于组建福建省莆仙戏剧院的请示
市政府:
在省委、省政府、省政协的关心领导和省文化厅的支持、指导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抢救古老剧种莆仙戏和组建福建省莆仙戏剧院工作。市政府曾于2003年10月13日向省文化厅发出“关于征求‘组建福建省莆仙戏剧院方案’的意见函”(莆政函[2003]42号),省文化厅也于2003年底复函《关于<组建福建省莆仙戏剧院方案>的批复》(闽文艺[2003]32号),原则同意我市提出的《组建福建省莆仙戏剧院的方案》。“福建省莆仙戏剧院”已于2004年元月3日正式挂牌成立。原省政协副主席王耀华、省文化厅副厅长范碧云、市领导袁锦贵、詹毅为剧院成立揭牌。由于种种原因,剧院挂牌至今5年多,具体的组建没有实质性进展,给莆仙戏的保护和发展造成很多的矛盾。如今莆仙戏的表演艺术在褪化,生存环境逐渐在恶化,已引起省、市专家们的忧心。加上市政府已出台了《关于做好莆仙戏申报世遗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要抓紧组建莆仙戏剧院。为此我局再次急促请求尽快组建莆仙戏剧院。按照省文化厅和有关专家的指导意见,我局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组建福建省莆仙戏剧院方案,请予审定并批复。
附件:组建福建省莆仙戏剧院的方案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
(联系人:李尚清 联系电话:6558181)
主题词:文艺团体 剧院 建设 方案 请示
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09年1月20日印发
附件:
组建福建省莆仙戏剧院的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体制创新为重点,以创造更多适应人民群众精神需求和文化产业发展为目的,科学谋划,合理安排,先易后难,循序渐进。
二、组院方针
以出精品出人才为目标,加强莆仙戏剧种的抢救保护,为莆仙戏申报世遗创造重要申报条件,促进该古老剧种的创新发展。
三、剧院性质
定名为“福建省莆仙戏剧院”,列入省属市管体系。按照能体现地方民族特色和福建省级水准的艺术院团,列入财政差额拨款的全民所有制科研、演出事业单位管理,由政府重点扶持。
四、机构编制
定员100人,除院部及两个中心人员20人外,剧院演出人员80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步骤为:2009年演出人员招50人,以后每年递增5人,六年后增至30人。
五、管理模式
剧院成立后,由省文化厅负责业务指导,剧院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人员管理按照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剧院管理人员按照市干部管理权限执行。
六、事业经费
经费管理可参照省属剧团的管理办法:1、在岗人员按照80%(第一年为60%,以后每年递增5%,直至80%止)的比例由财政核拨事业经费,不足部分拟由财政设立演出补贴专项经费按照1:0.5补贴的方式解决;
七、专项经费
请求2009年度财政拨付380万元,其中80万元为开办费,300万元为剧院工作人员工资。以后凡对精品创作和代表政府参与重大活动的,政府应在经费上专项予以拨付和补助。
八、人员聘用条件
1、聘用标准 有敬业精神,能吃苦耐劳,献身莆仙戏事业。演员以选拔年轻为主,对主要演员可适当放宽年龄,注意选拔有培养前途的苗子。
2、聘用人员 按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的规定执行。凡目前专业剧团人员被聘用的可予办理调动手续。
九、关于鲤声剧团
考虑到鲤声剧团是仙游县的一张名片,仙游人民对其有深厚的感情。为了理顺各种关系,提议鲤声剧团隶属于福建省莆仙戏剧院,参照省属市管的模式,把该团视为省属市县管,其目前的体制和待遇不变,如今后在精品创作和代表政府参与重大活动的,市、县政府应在经费上的拨付与剧院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