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 公开事项名称: |
关于认真做好国庆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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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PT04119-1200-2008-00029 |
| 生成日期: |
2008-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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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涵江区水务局 |
| 内容概述/关键字: |
做好 国庆期间 水利 安全生产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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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
涵水务[2008]107 |
关于认真做好国庆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涵水务[2008]107号
关于认真做好国庆期间
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国庆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我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确保节日期间水利安全生产,现就加强国庆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克服侥幸心理和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加强国庆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责任,堵塞漏洞,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二、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安全责任。国庆期间,要重点加强供水、水源地、水库大坝、水电生产、水库旅游、在建水利工程及重点部位的管理。要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在国庆前开展以“查隐患堵漏洞”为主要内容的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职工和民工安全教育情况。安全检查要注重实效,达到消除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四、加强节日值班,确保指挥畅通。加强国庆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带)班及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认真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出现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
请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将国庆期间的值班人名单、重点水利设施负责人名单于9月27日前报送区水务局,以便汇总上报。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抄送:市水利局,区委办、区府办、区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