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水务局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开展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PT04119-1800-2008-00026
生成日期: 2008-07-16   主办单位: 涵江区水务局
内容概述/关键字: 开展 惠民惠农 政策 落实情况  督查 通知   备注/文号: 涵水务[2008]95号

关于开展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

涵水务[2008]95号

 

关于开展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

    根据2008年全区纠风工作任务部署,为确保中央、省、市及我区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按照市水利局和区纠风办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有关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为原则,着重对中央、省、市及我区新出台的直接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过督查,找准惠民惠农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关键环节的整改措施,使惠民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

二、督查项目

 “六千”水利专项资金。

三、督查内容

惠民惠农“六千”水利专项资金下达的时间、标准、范围、方式等是否做到公开公示;是否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有无挤占、挪用、套取、截留、抵代扣其他款项;是否按有关政策落实配套资金;工程项目是否预算、决算、验收;是否政府采购等问题。

    四、督查时限

    2007年、2008年中央、省、市及区惠民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

    五、督查步骤

    监督检查工作采取上下联动、横向联合的方式开展,从2008年6月20日开始至8月25日结束。

    (一)自查自纠(6月20日一7月28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检查项目和内容,认真负责本辖区和本部门范围内各项惠民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并于7月28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莆田市涵江区惠民政策督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督促检查(7月29日一8月18日)。各级各有关部门在自查自纠和检查的基础上,区协调小组组织七个督查组对全区各项惠民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听取被检查乡镇、街道、管委会有关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汇报,收集检查汇报材料,实地查阅相关政策文件、资料、账册。同时,采取接受群众举报、进村入户走访群众等方式开展重点检查,要对所检查单位的惠民惠农资金的拨付情况逐项进行核实,全面掌握到位惠民惠农资金的种类、数额和发放标准以及使用情况。实地检查结束后,要向被检查单位通报情况,同时听取被检查单位的意见,并于8月18日前将重点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协调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整改(8月19日一8月25日)。各级各有关部门通过检查重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完善管理办法、并于8月25日将总结情况上报协调小组办公室汇总报区纠风办、市惠民政策督查工作协调小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中央、省、市及我区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途径,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把它摆到重要位置,指定专人负责,抓紧抓好。区级成立惠民政策督查工作协调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等组成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区水务局办公室。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应按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二)明确分工,各负其责。按照纠风工作任务的统一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尽快组织制定惠民惠农政策落实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抄送同级协调小组办公室,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惠民惠农政策群众知晓度,对检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逐条整改,做到整改目标、任务、措施、方法、责任、要求“六个到位”。对在检查中发现顶风违法违纪案件,要组织力量坚决查处,切实推动各项惠民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三)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要通过监督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创新惠民惠农政策管理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推动惠民惠农政策落实的办法和措施,落实惠民惠农政策的张榜公开公示等制度,完善惠民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建立惠民惠农资金监督督查制度,为惠民惠农政策的落实提供制度保障。

 

 

 

 

二00八年七月十六日 

 

 

 

 

 

 

 

抄送:市惠民政策督查工作协调小组、市水利局,区惠民政策督查工作协调小组区、财政局。


 

首页 | 网站地图 | 隐私保护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管理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