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 公开事项名称: |
关于印发《开展法律服务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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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PT04111-30-2008-00005 |
| 生成日期: |
2008-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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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涵江区司法局 |
| 内容概述/关键字: |
开展法律服务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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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
莆涵司[2008]21 号 |
关于印发《开展法律服务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莆涵司[2008]21 号
关于印发《开展法律服务市场中介组织
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处、所:
现将《开展法律服务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司法 法律服务 专项治理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司法局、区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莆田市涵江区司法局政工科 2008年7月28日印发
开展法律服务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清理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开展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市场中介组织管理,规范法律服务中介组织及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强化司法机关监督执法的职能作用,确保法律服务市场中介组织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决定对全区法律服务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一次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法律服务行为诚信建设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促进法律服务市场中介组织规范执业行为为核心,严格界定法律服务市场接入条件和丛业资格,严格规范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从业行为,促进我区法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二、专项清理的内容
一是审查和确定法律服务市场中介组织的准入条件。凡达不到条件和标准的进行纠正,应当撤销的予以撤销,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登记而执业的法律服务中介机构依法取缔。
二是检查法律服务市场中介组织的执业情况,查处或整改虚假证明、违规操作、不正当竞争等违规违法问题。
三是检查主管部门对法律服务市场监督管理情况,督促纠正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切实有效地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提高专项治理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决定成立涵江区法律服务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翁国新 局长
副组长:姚玉辉 副局长
李杜植 副局长
主 任:姚玉辉(兼)
副主任:郑少友 政工科科长
姚天树 副主任科员、 基层科负责人
方文华 公律科科长
佘志强 基层科科员
黄启明 公律科科员
联络员:黄启明(兼)
四、专项治理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规范总结四个阶段进行,于2008年11月底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6-7月)。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有关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执业道德、行业规范的宣传教育,利用有利条件、有利时机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政策及其重要性宣传。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8年7-9月)。区局对区法律服务市场中介组织的自律情况和中介机构执业行为情况进行全方面检查,各中介机构必须将自查自纠情况于9月20日前报政工科。
(三)重点检查阶段(2008年10月)。根据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法律服务中介组织和主管部门进行整改,配合市、区清理整顿中介机构工作小组对我区法律服务市场中介组织的检查。
(四)规范总结阶段(2008年11月)。制定完善法律服务行为规范运作,促进发展的指导意见,司法行政和行业协会建立信用平台和中介机构的诚信档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稳定推进。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并落实具体方案。
(二)切实履行职责。法律服务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专项治理工作各负其责,通力协作,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