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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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2007年度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索引号: PT04111-30-2007-00006
生成日期: 2007-11-12   主办单位: 涵江区司法局
内容概述/关键字: 2007年度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备注/文号: 莆涵司[2007]38号

2007年度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莆涵司[2007]38号

涵江区司法局2007年度工作总结

2008年度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法律保障、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努力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湄洲湾港口城市、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围绕平安建设目标,加大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坚持建设、管理、工作并重,继续抓好省委常委会有关加强司法所建设会议纪要精神的落实。全区司法所装备达到“五个一”要求:配备有1台电脑、1台打印机、1部电话、1部数码相机、1辆摩托车。司法所建立健全了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建立季报、年报制度,以及数据统计、信息反馈制度等,狠抓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实现了规范管理。司法所整合现有力量,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帮教安置等职能作用,积极参加基层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更好地当好基层政府的法律参谋和助手,促进基层社会和谐。

二是扎实推进人民调解示范活动。在巩固“20个人民调解示范村”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省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狠抓落实。通过3年努力,根据各乡、镇(街)开展人民调解示范活动实际,推荐、评选省级人民调解示范乡、镇(街)2个,市级人民调解示范村(街)1个。通过以点带面,全面推进,2007年完成60%创建任务。2007年在我区创建人民调解示范村(社区)120个。3年内创建省级村(居)人民调解示范村(居)20个,市级人民调解示范村20人,通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三是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突出一个抓手、夯实两个平台、抓好三支队伍建设、开展四项排查调处活动”。一是全区乡镇(街)都能坚持每半月召开一次矛盾排查例会。通过例会组织、报告、分析、排查、督办、通报等制度,使例会真正成为落实责任的平台,增强例会的实效性,切实做到组织健全、信息灵敏、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二是把巡回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措施来抓。通过完善工作制度、报告制度、责任制度,运用其指导基层、协调各方、及时掌握纠纷动态的功能,有效发挥其主动出击、深入基层、及时化解的作用,使之成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动态平台,三是组织巡回培训授课人员,按计划分阶段对各乡、镇(街)调解主任进行现场培训共2期36人次。全区各乡、镇 (街道)均举办1期人民调解员培训班。三是上、下半年,分别组织1次全区性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在重大节日、党的十七大会议期间分别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1-10月全区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682件,(其中:人民调解2711件,调处2711件,成功2633件,成功率97%;行政调解925件,调处841件,成功763件,成功率90.7%;司法受理民商事案件2046件,审结1173件,调解与撤诉1190件,调撤率57.3%。全区在排查调处中共防止群体性械斗25件147人,防止非正常死亡10件39人,防止民转刑11件31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老上访问题,都能认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切实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

四是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发展巩固帮教队伍,调整充实专(兼)职人员,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今年3-5月对2004年至2006年全区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加强调查研究,摸清符合低保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总数和落实刑释解教人员低保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动与民政部门协调,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3名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五是进一步加强“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制定“平安单位”创建活动计划,进一步健全完善平安创建责任制度、例会制度、督查反馈制度、考评验收制度。积极做好“148”法律服务工作,1-10月受理群众来电咨询727人次,接受群众来访询问法律事务844人,办理委托公证、律师等事务50件,提供上门服务329件,提供各类法律援助78件,解决矛盾纠纷838件。

 二、围绕法律“六进”活动,创新工作载体,不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

一是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以及省、市2007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要点,结合我区的具体实际,认真制定200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紧紧围绕“五五”普法工作的目标和要求,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向非公经济领域延伸,从工业园区、企业、商店三个层面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内容包括开设法制宣传专栏、举办法制知识讲座、印发法律知识读本、召开座谈会、设点开展法律咨询、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以及向企业和员工及个体工商户发放法律咨询服务卡等。2月6日,区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组织法制宣讲团员深入到涵江腾丰、腾立鞋业有限公司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上法制课,并当场发放《企业员工常见涉法问题解答》书籍200多册。3月23日,区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组织宣传骨干、律师、公证员同时深入江口、国欢、梧塘等三个镇的企业聚地,与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企业员工法律咨询活动。活动当天,共发放《企业员工常见涉法问题解答》、《治安管理处罚常识》、《计划生育知识》等宣传材料2200余份,接受企业员工咨询100多人次。4月3日,区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组织法制宣讲团成员深入到涵江建成集团总公司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上法制课,活动当天共发《企业员工常见涉法问题解答》、《治安处罚条例》等宣传材料300余份,接受企业员工咨询10多人次,不断掀起送法进企业活动的新高潮。此举对在全区经济领域中开展平安建设,引导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员工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基本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推进依法治区进程、构建和谐社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是扎实推进“ 双十佳”和“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去年6月,我们根据涵江的实际,以区两办的名义转发了《关于在全区贯彻全市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十佳单位和学法用法十佳个人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在全区贯彻全市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年我们又把开展“双十佳”和“百所示范校”创建活动摆在“五五”普法,扎实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重要位置上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抓好落实。为确保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各中小学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我们充分发挥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作用,以学校为主阵地,有针对性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在校生的法制宣传教育,为青少年成长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引导和帮助他们形成健康、积极向上的道德品质。3月29—30日,区依法治区办组织法制宣讲团成员深入到涵江华侨中学、三江口中学举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现场会,以生动具体的事例开展法制教育。并举办了“托起明天的太阳”为主题的图片展,图文并茂、形象鲜活的案例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直观的法制课。千名学生还在“珍爱生命、远离犯罪”的横幅条上庄重地签下自己的名字。

三是精心组织综治宣传月活动。围绕“打造平安涵江、构建和谐社会” 主题,积极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在宣传月活动中,我局结合基层矛盾纠纷排查例会进行动员部署,在局机关门口悬挂横幅标语,更新局机关院内的专题宣传栏2板;参加区政法委在三门井举办的“涵江区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义务咨询活动”,赠送《公民常见涉法问题解答(第二辑)》、《企业员工常见涉法问题解答》300册及申办公证、法律援助业务指南等宣传单2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30多人次;录制《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等内容宣传录音,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3天次;组织开展调研活动,以乡镇为依托,延伸宣传触角,并通过综治宣传等活动的开展,使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更加渗透进群众的日常生活、生产中,真正做到教育一片、影响一片,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出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是大力开展妇女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97周年,深化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妇女维权服务,以“关爱女农民工,促进平安和谐”为主题,以女性农民工、农村妇女为重点,以“妇女普法,维权服务”为内容,我局与区妇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活动。面向妇女、面向社会特别是女性农民工和农村妇女,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活动共计9场,受教育人数6300多人次,并免费赠送法律书籍600多册,分发宣传单1000多张,为帮助她们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强化妇女的维权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是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根据“法律六进”分类指导,以点带面,深化活动的实际,分别确定区国税局、区检察院为法律进机关试点;确定涵东办后度社区、涵西办涵西社区为社区试点;确定梧塘镇新丰村、国欢镇沁东村为法律进乡村试点;确定涵职专、涵江实验小学为法律进学校试点;确定区自来水公司、涵江人寿保险公司为法律进企业试点;确定区建设局、区农业局为法律进单位试点。通过对试点组织、计划、部署、落实、总结五方面情况动态跟踪、指导,推开面上工作。

六是开展《物权法》学习宣传。5月16日,我区举办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为主要内容的全区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邀请市法院政研室主任余文唐进行授课。区五套班子领导、区直机关及驻涵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人大主席、综治副书记等200多人参加了法制讲座;9月5日至10月5日安排《物权法》学习宣传月活动,结合“法律六进”组织法律咨询活动,在乡镇主要街道、机关单位悬挂《物权法》宣传横幅,刊出宣传专栏、黑板报,营造强大的学习宣传声势。

三、围绕经济建设,优化服务,全面推进法律服务工作发展

一是将采取行政机关科室与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组成挂钩工作小组的形式,开展法律服务“四进”活动,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内容和要求。机关科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并积极参与具体活动,扎实推进法律服务“四进”活动,扩大法律服务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覆盖面。落实法律服务“四进”工作要求,机关及基层司法所坐班45次,接受法律咨询1320人次,开展义务法律咨询26场次,参与调解285件。

二是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指导监督。主要是加强对律师办理敏感案件、群体性事件和死刑二审辩护的指导,确保此类案件的解决纳入法制轨道;在区信访局设立律师信访接待室,加强律师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研究律师文化建设。依托律师事务所开展青少年维权、反家庭暴力、农民工法律服务,坚持开展社会公益、文体娱乐等活动,努力提升律师的职业认知感、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积极做好服务工作,倾听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为律师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是深化公证“窗口”建设。加强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开展技能培训,要健全公证质量管理制度,加大公证质量管理监督,1-10月共办理各类公证9394件。

四是继续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在上、下半年分别开展一次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活动,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服务质量监管。结合法律服务“四进”活动,提升法律工作者公益性服务功能。1到10月份共办理各类援助165件。

四、围绕“四种能力”建设,切实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

一是切实抓好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按照中央政法委的部署,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教育。结合实际,精心安排好上半年的集中教育学习活动。在认真组织“回头看”基础上,落实好整改措施,解决好队伍思想和工作实际中存在的突出问题;4月份,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开展“提高四种能力,践行八个作风,发挥骨干作用”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周密安排学教活动。

二是切实抓好队伍教育培训。按照胡锦涛同志提出的“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的要求,以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为重点,切实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把发挥教育培训的作用与激发干部学习的内在动力和潜能结合起来,把积极运用长期以来形成的干部教育培训的有效方法与不断创新教育培训方式结合起来,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有计划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区局机关坚持每月一法、每周一例会学习制度并鼓励、支持干部参加在职学历教育。

三是切实抓好队伍作风建设。结合政风行风评议,加强机关效能督查,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进一步树立求实、务实、踏实、扎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健全绩效考评工作,形成一种敢于抓落实、勤于抓落实、善于抓落实的良好风气。

四是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突出反腐倡廉“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在局全体党员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抓好惩防纲要的实施,深入开展“以学条规用条规”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特别是抓好领导干部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坚持“一岗双责”,签订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五是切实抓好党建创建和精神文明建设。按照《中共莆田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开展机关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机关工作的实际,围绕全局、围绕覆职、围绕作风、围绕形象。以“争先创优”活动为载体,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加强思想理论建设为根本,以建设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目标,以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为基础,以转变机关作风为突破口,以促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为着力点,夯实联创基础、促进工作落实,探索创新机制,推动机关有效履职,做到在服务发展上有氛围、有作为、有实效。

存在问题:

(一)司法所长配备副科级所长尚未落实。

(二)基层乡镇调委会的排查例会不够落实。

2008年工作思路:

一是继续抓好“双十佳”和“百所示范校”创建活动,按时完成“双十佳”和“百所示范校”申报和推荐上报工作。

二是抓好法律“六进”,以点带面,推进深化。

三是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要坚持建设、管理与工作并重、继续抓好省委常委会有关加强司法所建设会议纪要精神的落实。力争年内每个司法所配备工作人员达到2人,进一步配好配强司法所长。力争30%以上的司法所配备副科级司法所长。

四是扎实推进人民调解示范活动。在巩固“20个人民调解示范村”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省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狠抓落实。通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五是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要加强安置帮教机构建设,完善帮教组织网络,调整充实专(兼)职人员,发展巩固帮教队伍,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发挥职能作用。

六是进一步加强“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健全完善平安创建责任制、例会制度、督查反馈制度、考评验收制度。加强安全检查,特别是在重大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期要认真开展防火、防盗、防泄密等安全防范教育、检查活动,加强对重点部位、区域、环节的检查防范,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涵江区司法局

二00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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