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涵司[2008] 04号
关于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处):
根据莆司[2008]4号文件《关于开展政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就2008年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全国、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深化“平安涵江”建设为主线,以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平安建设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为着力点,加大综治、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涵江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宣传内容
1、宣传中办、国办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区委办、区府办转发的《关于十一五期间深入开展“平安涵江”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宣传区委、区政府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的重要部署。
2、宣传全国、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各级各部门在推进平安涵江建设、政法综治工作中所采取的有效措施、成功经验和工作成效,大力宣传全区“打黑除恶”、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宣传我区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等方面所取得成效。
3、宣传政法机关、综治部门充分发挥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宣传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大力开展“平安涵江”建设,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不断提升基层平安创建工作水平所取得的成效;宣传各级政法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树立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推进司法公开,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情况。
4、宣传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制意识、法制观念,努力开展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的情况。
5、宣传社会各界和各部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成效;宣传广大政法干部认真履职、勇于开拓、不怕牺牲的崇高精神和先进事迹,宣传广大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的生动事例和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
6、开展以“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为主题的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通过揭露反动邪教本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防范邪教的意识和能力;宣传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广大干群的国家安全意识。
7、开展“平安畅通县区”配合交通、交警等有关部门,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面向社会公众、面向基层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使普通民众全面、深入地了解和掌握党和政府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和要求,增强其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法制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调动起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开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奥运成功举办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宣传形式
1、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区司法局、各乡镇司法所要出动宣传车,派出宣传骨干,上街下乡,进村入户,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声势。
2、举办法制讲座。区司法局、乡镇(街道)司法所要邀请法学专家学者、普法讲师团成员为机关、乡镇、企业、中小学上一次法制课。
3、区、乡镇、村(居)都要刊出一期法制宣传栏,大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涵江建设的意义和成效。宣传与公民工作、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
4、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要组织基层司法调解人员认真查摆矛盾纠纷隐患、苗头、积案,集中综合治理各类纠纷,把矛盾纠纷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5、村(居)民法制学校要结合农民、农业和农村实际,上一次法制课,提高村(居)民法律素质和抵制邪教的能力。
6、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区司法局和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要组织律师、公证人员和基层法律工作者,主动上街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活动。
7、开展法律援助活动。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所、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全体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以综治和平安涵江宣传月为契机,掀起法律援助热潮,积极主动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的重要意义,把宣传月活动列为当前司法行政工作重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切实做到有组织领导、有研究部署、有实施方案、有系列活动、有具体落实措施,保证工作落实到位。
2、突出重点,精心组织。要抓重点、抓亮点,精心组织,善始善终抓好宣传月系列活动,确保宣传活动扎实有效。
3、形式多样,狠抓落实。一要推陈创新。既要广泛采用以往行之有效、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工具和宣传形式,又要与时俱进,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和方式,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取得更好效果。二要重心下移。要把宣传工作的重点放到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不断强化指导管理、督查督办,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精神在广大干部群众中能够“入脑入心”,收到实效。三要加强信息报道工作。3月25日前,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要将综治宣传月活动情况书面向区局汇报。
莆田市涵江区司法局
二OO八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司法 综治宣传月 宣传活动 通知
抄送:市司法局、区委政法委、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