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涵司[2008]3 号
2008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意见
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
2008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努力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更加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按照这个总体思路,今年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
1、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充分发挥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十项机制”,进一步坚持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月例会制度,巡回调解制度,以及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工作机制,重点是围绕民生问题,围绕重点群体、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加强与有关行政和执法部门协调力度,建立社会矛盾纠纷联调联动机制,整合社会调解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全社会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能力,实现“四下降、二提高、一不出现”的目标,即民转刑案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逐年下降,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成功率逐年提高,不出现恶性群体性事件,进一步有效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化解好群体性、重大、疑难等矛盾纠纷和涉法涉诉案件。在抓好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基础上,于春节、“两会”和北京奥运会、国庆期间分别组织开展一次各为期三个月的全区性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年内全区对排查出来的民间纠纷调解率要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全区实现“四无”村居、社区达到70%以上。
2、落实帮教安置措施。组织好2007年刑释解教人员的集中排查活动,进一步摸清底数,特别是摸清严重暴力犯罪刑释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去向,防止脱管漏管。把思想帮教、职业技能培训和落实扶助措施结合起来,继续办好安置帮教基地和实体,提高安置率和安置、培训工作质量;主动与民政部门协调,实现符合低保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纳入低保范围;主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引导其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或创业。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培植安置帮教工作典型,通过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安置帮教工作上水平,积极为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创造条件。
3、加大司法所和调解组织建设力度。注重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争取年内全区司法所配备工作人员达2人以上,其中30%司法所配到3人以上。切实有效解决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长期在村居挂职的问题,以确保专编专用,不留虚位。进一步配好配强司法所所长,争取年内全区50%的司法所配备副科级所长。着力加强司法所设施建设,争取增加中央财政补助专款,积极争取地方配套资金,力争做到全区司法所90%有2间(或50㎡)以上办公用房。建立健全司法所各项制度,狠抓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形成权责明确、严密高效的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加强司法所业务建设,分级分批组织司法助理员特别是新任司法所长的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司法所工作能力和业务能力。注重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积极参加基层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更好地当好基层政府的法律参谋和助手,促进基层社会和谐。同时,全面完成“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任务,扎实推进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力争年内有90%以上的调委会达到规范化要求。
4、深化“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平安创建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平安创建责任制度、例会制度、督查反馈制度、考评验收制度。加强安全检查,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敏感时期,认真开展防火、防盗、防事故、防机要与信息网络失泄密等安全防范教育,加强对重点部位、区域、环节的检查防范,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确保不发生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
(二)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为切入点,进一步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实效。
1、以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来带动全民学法用法。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通过发挥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示范作用,来带动全民的学法用法。年内要扎实开展以“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奥运成功举办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组织一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集中考试,以考促学促用;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督导检查,推动全民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
2、以抓好“法律六进”推进全社会普法。在认真总结去年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情况的基础上,对照“法律六进”活动有关示范创建标准,切实在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增强普法工作的生命力和实效性。要注意总结“法律六进”活动经验,培育典型,以点带面,促进“法律六进”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组织法律讲师团开展法制巡回宣讲活动,组织开展“法律夜市”活动,通过有趣的法律知识竞猜、丰富的展板内容、生动的法律咨询或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活动,宣传党的十七大关于民主法治建设思想、宪法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进一步扩大普法宣传面,增强宣传教育实效。同时,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内容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抓好“12.4”等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3、以抓好法治示范创建推进依法治理进程。结合平安建设、和谐建设,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开展各层面的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来推进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建设。总结“双十佳”、百所示范校的经验和巩固提高原有“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基础上,根据省厅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和依法行政、依法执业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细化创建标准,强化督促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培育典型,进一步巩固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三)以规范和优化服务为突破点,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工作改革发展。
1、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服务工作规范运行是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前提和基础。要高度重视,把它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要进一步健全落实办事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全面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诚信建设,规范法律服务工作运行。年内,各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必须将收费标准、办事流程、服务承诺等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制度和规定,全部上墙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法律援助中心要建立健全经费困难证明操作规程、异地办案协作制度,简化申请、受理和审批程序,兑现“三必”承诺,确保困难群众及时获得援助。紧紧抓住贯彻落实《公证法》、修改后的《律师法》的有利时机,促进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法律服务行业办证办案质量、服务情况和收费情况等进行检查和评查,加大监管力度。加大对法律服务行业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促进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2、进一步推进服务工作改革。律师工作要按照新《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体系。公证工作要按照《公证法》的要求,继续抓好公证机构设置调整工作。法律援助要逐步整合法律援助中心和“148”中心的整体功能,积极吸收具有法律基础的政法机关退休干部、高校师生等加入法律援助的各级网络,建立村级法律援助信息员,不断壮大法律援助力量,健全援助网络,加大援助力度。
3、进一步发挥法律服务公益性功能作用。一是继续推进法律服务“四进”活动。在认真总结三年来法律服务“四进”活动成效、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探索法律服务机构与基层司法所结对子、共同挂钩
新模式,建立“四进”活动的长效机制,坚持履行好法律服务协议书,切实在抓落实、见实效上下功夫。年内,每个行业要确定一个重点抓的挂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抓好落实。年底组织总结评比,培养典型,以点带面,推动法律服务“四进”活动扎实、深入开展下去。同时,继续按照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的部署,落实每个法律服务机构办1-2件实事的要求,切实为群众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法律服务。二是继续推进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认真总结近年来律师值班接访的经验与不足,进一步发动律师参加涉法信访工作志愿团,安排并落实好志愿律师值班接访工作。定期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及时了解掌握信访动态和律师参与接访工作情况,加强对律师参与接访工作的指导。要进一步与信访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律师接访室、律师接访工作制度,规范律师依法接访;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力争政府财政对参与接访的律师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进一步调动律师参与接访工作积极性,推动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向纵深发展。
4、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服务发展、服务大局意识,积极引导法律服务行业找准服务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介入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安置等社会热点难点领域,介入国有企业改制、民营企业管理和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建设主战场,提供全方位、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要紧紧围绕农村建设,围绕解决民生问题,积极主动为新农村规划和旧村改造,为基层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解决就业、就学、就医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
(四)以提高干部素质为落脚点,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1、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教育培训。按照省厅和市委政法委的部署,组织开展好“高举旗帜、忠诚履职、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形象”的主题实践教育活动,进一步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党章》活动和开展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引向深入,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司法行政队伍。把学习教育与解决干部职工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从政治上关心、工作上关怀、生活上关爱,创造条件为干部职工改善工作环境、解决生活困难。坚持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与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并举的原则,认真抓好业务学习培训工作,全面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通过培训学习、竞赛活动和文体活动,进一步营造机关学习氛围,
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群众意识和团结协作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全面加强机关文化建设,为创建文明机关奠定基础。
2、进一步抓好党建创建工作。继续抓好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全面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落实党建三级联创五项制度,推动司法行政部门各级党的组织的上下联动。进一步探索创建载体的内涵,提高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创建促工作,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全面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3、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继续抓好惩防体系建设纲要的实施,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构筑层层齐抓共管的局面。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廉政承诺与规定。切实加强对单位干部人事、财务管理等工作的行政监督。进一步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查找不足,堵绝漏洞。对职责范围内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查处,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机关效能建设和创建文明机关等有机地结合起来,两手抓、两手硬,进一步促进政风行风的持续好转,确保队伍勤政廉政,树立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