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 公开事项名称: |
涵江区司法局关于2008年度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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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PT04111-0030-2008-00008 |
| 生成日期: |
2008-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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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涵江区司法局 |
| 内容概述/关键字: |
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工作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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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
莆涵司[2008]26号 |
涵江区司法局关于2008年度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意见
莆涵司[2008]26号
涵江区司法局关于2008年度全区
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意见
各科、处、所:
根据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决定,我局今年被确定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自评单位。为了认真做好2008年度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上级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结合区委开展“两个先行”和省司法厅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树形象”学习教育活动和局支部今年工作的整体部署,紧贴群众,服务大局,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害的问题,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执法水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加快推进海峡西岸新兴工贸城市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评议活动内容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点是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服务经济建设大局的问题以及从源头上治理不正之风的问题。评议活动要抓好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法、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等情况的落实,重点抓好服务窗口单位政风行风工作。具体内容:
(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完成区委、区政府赋予的各项任务情况;
(二)树立群众观念,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况;
(三)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情况;
(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情况;
(五)转变作风,努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情况;
(六)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努力从源头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情况。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自查。各单位要对照区政府下发的纠风专项治理、个案整改、队伍管理、社会满意度等评议内容要求,对本单位2008年以来的情况进行自查。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调查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边查边纠,整章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为了抓好全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加大政风行风监督力度,区局将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对全系统政风行风进行监督检查。
(三)设立涵江区司法局政风行风监督电话。电话号码:3597912
(四)开设政风行风反诉与反馈栏目。
(五)组织检查。拟在年底组织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政绩考核、年底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了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区司法局成立领导小组,翁国新局长任组长,姚玉辉副局长、李杜植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李杜植兼任。各单位要深入扎实地开展行评工作,对于出现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的单位,将视情追究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狠抓特色。各单位要重点搞好专项检查,要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力求在1-2个问题上取得突破,并在抓特色上下功夫做文章。
(三)创新形式,真抓实干。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探索行评工作新方法,要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的呼声和意愿,有效解决本部门存在政风行风的主要问题,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成绩取信于民,切忌搞形式主义,作表面文章。为此,各单位要围绕区局司法行政工作要点,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通过工作成绩体现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的实际效果。
附件:自评单位评分标准
二00八年七月十五日
主题词:司法 民主评议 意见
抄送:市司法局,区评议办、区纠风办
莆田市涵江区司法局政工科 2008年7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