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 公开事项名称: |
莆田赤港开发区2008年度治理餐桌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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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PT04913-3000-2008-00016 |
| 生成日期: |
2008-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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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涵江区赤港管委会 |
| 内容概述/关键字: |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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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
赤管综(2008)41号 |
莆田赤港开发区2008年度治理餐桌污染
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开发区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涵江区2008年度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涵政办[2008]62号)精神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特定如下具体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从种养殖生产过程污染、餐饮业卫生状况、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分析了开发区食品安全当前形势,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进而实现市场秩序好转,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确保人民群众放心安全消费。
二、组织领导
成立开发区专项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的领导小组:
组 长:李滨
副组长:刘玉生 欧梦林
小组成员:曾俊濂 关君君 姚玉凤 陈阳勇 毛倚平 张永锋
三、整治内容及其措施
(一)治理畜牧业产品污染
由开发区农业办、综治办牵头,开发区内实行定点屠宰的生猪、鸡、鸭等屠宰率达到90%以上,定点屠宰检疫率达100%;积极推进畜禽养殖场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监督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畜禽的违反行为。
(二)治理种植业产品污染
由开发区农业办牵头,督察开发区内产销环节中蔬菜、水果(时令鲜果)、稻谷等主要种植业农药残留工作,做好系统内农产品用药的监管,全面监测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治理水产品污染
由开发区农业办牵头,加强水产养殖渔药使用监管,巩固和深化水产标准化,抓好水产品主要规范用药制度,使开发区内主要水产品(虾、罗非鱼、鳗鲡)产销环节药物残留抽检超标率控制在4%以内。
(四)治理饮用水污染
由开发区社事办、综治办牵头,加大对开发区辖区内供水管网末梢水质的监管,查处企业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行为,严厉打击各种破坏饮用水源环境的违反行为。
(五)治理餐饮业食品污染
由开发区社事办牵头,加强对开发区辖区内学校食堂、企业单位环境和小型餐饮店的卫生监督管理,督促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全面建立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辅料采购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台帐登记、不合格原辅料销毁等制度,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反行为。
莆田赤港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