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 公开事项名称: |
关于印发涵东街道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督查考评方案及涵东街道违法建设整治长效管理督查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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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PT04911-0100-2009-00039 |
| 生成日期: |
2009-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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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涵江区涵东办 |
| 内容概述/关键字: |
各社区、有关单位:
现将《涵东街道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督查考评方案》和《涵东街道违法建设整治长效管理督查考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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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
涵东街办[2009]69号 |
关于印发涵东街道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督查考评方案及涵东街道违法建设整治长效管理督查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涵东街道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督查考评方案
及涵东街道违法建设整治长效管理督查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有关单位:
现将《涵东街道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督查考评方案》和《涵东街道违法建设整治长效管理督查考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涵江区人民政府涵东街道办事处
二00九年十一月十日
抄送:区府办、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存档(2)
涵东街道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督查考评方案
为进一步明确各社区、有关部门的国土地资源执法监察监管责任,做到国土资源违法用地行为“早发现、早制止”,切实将违法用地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促进执法监察工作走上规范化、常态化管理轨道。根据《关于印发涵江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督查考评方案及涵江区违法建设整治长效管理督查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涵政办[2009]9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机构
由街道办牵头,抽调街道纪检监察室、国土所等部门人员组成涵东街道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日常督查小组(以下简称街道督查小组),专职负责对各社区落实国土资源管理职责,依法查处个人建房的违法用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督查对象
各社区
三、督查内容
未经批准的新增个人建房的违法用地情况及整改情况。
四、督查方法
街道督查小组直接深入各社区对个人建房的违法用地清理情况进行督查。
五、督查形式
(一)日常巡查
建立街道、包居、居委会三级国土资源动态巡查机制,及时掌握本办各类违法用地行为的信息,提高依法查处的工作效率。
1、国土协管员负责对本居范围内国土资源动态进行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并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劝阻。
2、包片领导及干部要对所包居委会范围内国土资源动态进行巡查,第一时间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应立即予以劝阻,并于当天告知国土资源所。
3、国土资源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国土资源动态全面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
(二)周汇总
每周一上午9时前,各社区将本辖区上一周个人建房的违法用地及整改情况和上周巡查情况上报街道督查考评小组汇总,报送情况需由各社区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街道督查考评小组根据各社区上报的情况进行核对、汇总,发现漏报、瞒报的(不按时间和要求报送的视同瞒报),对责任单位领导进行预警通告。
(三)月督查
街道督查小组每月定期对全办个人建房的违法用地清理情况进行督查考评。
(四)报告制度
建立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报告制度,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1、国土协管员、包居干部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劝阻无效的,必须在底梁灌浆之前实施3天之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国土资源所。
2、国土资源所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制止无效的,必须在砌墙体之前3天之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办分管领导,并报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备案,办分管领导在接到报告后,应在2天之内组织查处。
3、对区国土资源局移送函涉及到违法用地,分管领导要在3天时间内组织人员拆除到位,并以书面形式向区国土资源局进行反馈。
六、落实奖惩
街道督查小组将定期通报督查考评结果,并根据考评情况按照下列办法兑现奖惩:
在月督查时,发现国土协管员、包居干部在群众违法用地刚动工没有及时制止,或虽制止但制止无效后没有及时上报,造成底梁事实的,一宗的对国土协管员进行通报批评,包居干部进行诫勉谈话;2宗的国土协管员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包居干部予以效能告诫。涉及包片领导、分管领导及国土资源所负责人的责任追究按照涵政办[2009]96号文执行。
各社区要相应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责任机制,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责任机制上报街道督查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