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东街道贯彻落实9月10日全区安全生产
工作紧急会议工作方案
各社区、有关企事业单位: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建区25周年,为进一步做好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莆安委明电[2009]2号)、区委、区政府《关于认真开展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涵委[2009]51)及9月10日上午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街范围内组织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按照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工作的部署及职责分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强化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全街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科学整治”的原则,在国庆、中秋之前,全面开展“三合一”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沿街店铺、经营与住宿合用出租房等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狠抓整改跟踪督查,全力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安全专项整治大会战,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为建国60周年和建区25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
全街所有行为(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三合一”厂房、沿街店铺、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特种设备、三线交越、食品药品、农业机械、旅游、学校、卫生、电力、水利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三、检查内容
1、检查各单位今年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安全生产年”各项部署,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的情况,特别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2、落实国庆60周年及建区25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加强对重点单位(部位)危险源监控的安全监管情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装备物资的情况。
3、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重点对“三合一”企业、公众聚集场所及沿街店铺整治工作,要进一步进行再排查、再整治。
4、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重点行业(领域)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专项整治情况。特别是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娱乐场所、“三合一”、沿街店铺、旅游行业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整治情况。
四、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根据《关于印发涵东街道“迎国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攻坚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涵东街办[2009]52号)精神,在全面督促检查基础上,进行再宣传、再动员、再部署。本次大检查采取自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企业(场所)全面自查,街道及有关部门组织检查,区政府综合督查。同时,国家、省、市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区、各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一)从即日起至9月中旬,由企业(场所)自查,街道及各有关部门组织排查,对照上述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二)从9月中旬至9月底,对自查及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彻底整改,迎接区五套班子的督查。
(三)9月下旬,区委、区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街道、各有关部门及重点领域(行业)开展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分析和总结,迎接区委、区政府的督查。
五、工作重点和职责分工
(一)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活动
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各社区负责对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各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所属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
道路交通方面:由街道交安委协助区交警大队,重点查处酒后驾车、超载、越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以及非法载客、客货混装等违法行为。危险化学品方面:由街道安监站牵头,重点抓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状况的检查,尤其是构成重大危险源单位和场所的安全状况、周边环境的检查;检查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演练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基本知识培训教育情况等。有毒有害职业危害方面:由街道抽调人员配合区卫生局,开展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劳动防护用品合理配备和完好使用情况的检查;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及生产、经营单位、饮食店的卫生监督检查。消防安全方面:由街道“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配合区消防大队,认真排查事故隐患,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要加大对“三合一”、“多合一”、沿街店铺等场所的排查整治力度。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方面:由涵东派出所牵头,加强对涉爆企业和民爆器材管理的安全检查,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认真查清各种剧毒化学品、易制化学品生产、储存点,做好各类库存危险物品的安全防范工作。特种设备方面:由街道安监站协助市质监局城涵片区,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特种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改造等环节是否符合规定;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是否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和监控措施等。建筑施工方面:由街道经济开发服务中心和社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协助区建设局,抓好建筑施工和液化气安全检查。检查在建项目和拆除项目的施工单位是否具有施工资质,重点打击无证施工、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情况;特别是塔吊、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查、验收等情况。学校安全方面:由街道宣教办协助区教育局,检查各学校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抓好学校食堂及周边交通、建筑、消防安全等整治工作。三线交越方面:由街道抽调人员配合区电信局、区供电局、区网络站等有关部门检查电信运营网络、设施等安全状况,重点整治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违章交越和搭挂现象。
其他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好监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并配合好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形成合力,确保安全。
(二)做好各项庆典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
今年是“建国60周年”和“建区25周年”,各项重大庆典活动较多。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针对重大活动及黄金周的特点,把做好旅游、交通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同时要全面加强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各社区、有关单位在国庆节期间举办各类活动,工商贸企业举办庆典活动的,要做到早准备、早安排、早防范。同时,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有关部门和主办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要充分考虑可能突发的各种情况,制定周密的安全保卫计划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举办大型活动,要按照规定报区公安、消防等部门审批。要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加强对活动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疏导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意外事故。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做好“建国60周年”、“建区25周年”等庆典活动安全保障的重大意义,务必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社区主干和单位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部署,组织好检查和督查工作,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大检查工作。生产经营单位要担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和“一岗双责”、“企业主体责任”的工作要求,对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结合本社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要求和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确保检查治理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三)突出重点,广泛深入。检查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辖区、行业和企业,特别是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以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等隐患点,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四)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明确责任,健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度,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引发事故的单位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将按“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五)严格值守,畅通信息。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庆黄金周期间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做好上传下达,并及时处置和解决突发问题。
国庆放假期间(10月1日到10月8日),各社区务必在每天下午4:00前向街道党政办报告本社区当天的安全情况,并将本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于9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街道安办,以便统一汇总上报区安办。(街道值班电话:3586601、6916301,传真:3365009)
附件:涵东街道“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分组名单
涵江区人民政府涵东街道办事处
二00九年九月十日
抄送:区委办、区府办、区安委会,存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