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 公开事项名称: |
莆田市粮食局涵江分局关于印发继续落实粮食订单收购直补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PT04213-3000-2007-00006 |
| 生成日期: |
2007-09-30 |
|
主办单位: |
莆田市粮食局涵江分局 |
| 内容概述/关键字: |
粮食 订单收购 直补政策 实施方案 通知 |
|
备注/文号: |
莆市粮涵[2007]25号 |
莆田市粮食局涵江分局关于印发继续落实粮食订单收购直补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莆市粮涵[2007]25号
莆田市粮食局涵江分局关于印发
继续落实粮食订单收购直补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工作人员、局属企业:
根据《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莆田市涵江区2007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涵政办〔2007〕72号)和《莆田市粮食局关于印发2007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粮人[2007]103号)文精神,为了切实落实粮食订单收购直补政策,保护粮农利益,我局通过调研了解、收集各方意见,对照工作职责,认真查找本系统在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确定2007年度全面开展继续落实粮食订单收购直补政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其有关规定,通过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订单粮食收购直接补贴和良种补贴政策,在收购中做到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粮食随到随收,依质论价,当场兑现售粮款和补贴款,切实保护粮农利益。
二、方法步骤
(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7-8月份)。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粮食政策、《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订单收购有关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服务意识,对订单粮食收购政策、质量、等级、价格等直补政策要通过报纸、标语、简报、座谈会、上墙公开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订单收购政策深入民心。
(二)、人员、资金、仓库三到位(8-11月份)。购销企业要督促各粮点组织精干力量,确保收购人员合理分工;积极与农发行沟通配合,确保资金保障;做好腾出空仓,确保仓库充足。
(三)、提供优质服务(8-11月份)。各收购点应深入各村调查摸底,向农民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虚心听取种粮农户的意见,公布监督电话,掌握粮食登场后粮农卖粮的实际情况,多增设粮食收购点,方便农民售粮。在各收购点应增设茶水处、洗脸处、保健箱、休息用地,确保服务质量。
三、措施手段
(一)、不折不扣执行订单粮食收购价格,最低收购价格早稻为每50公斤70元,中、晚稻为每50公斤72元;实际收购价格按不低于最低收购价格水平随行就市。订单收购坚持以质论价,不得出现压等压价损害粮农利益等现象,切实保护粮农利益。
(二)、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和良种补贴,在订单收购价基础上每50公斤给予直接补贴4元、良种补贴1元,合计每50公斤补贴5元,补贴资金从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付给粮食购销公司专户,由粮食购销公司在订单粮食收购入库时一次性100%兑现给售粮农民。
(三)、加强订单粮食补贴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补贴资金全部如实兑现到售粮农户手中。
(四)、在收购期间,将组织人员深入收购点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或售粮者举报的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对涉案的违法行为,坚决惩处、决不姑息。
二00七年九月三十日
抄送:市局行评办,区行评办、区评议代表,局聘行风监督员,存档。